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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影片、案情、網友意見)
台北一名在社區大學教授直笛的廖姓男師前年帶劉姓女學生回家教授吹直笛的技巧,不料事後廖妻檢視家中監視器錄影,驚見2人全裸親密互動,劉女還鳩佔鵲巢,裸睡女主人臥室,怒告通姦,但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雖有「親密舉動」,且拒絕測謊,但無具體通姦事證,昨將2人不起訴。
廖妻指控,2014年6月間,他與朋友出國旅遊,返家後發現丈夫全身赤裸在主臥房裡睡覺,由於丈夫沒有裸睡的習慣,她的第六感覺得有異,趕緊調閱裝在客廳的監視器錄影畫面,不看還好,一看才知丈夫帶別的女人回家,而且一待就住了8天。
其中1天監視器拍到,廖男和小三拿吸塵器進主臥室,不久女方頭包毛巾全身赤裸的從臥房走到廚房,另有多日拍到2人全裸在屋內走動,雖然主臥房沒有監視器,無法清楚知道2人在房間裡幹什麼事,但2人整天全裸,女方甚至在廖男面前脫換衣褲,廖男還從後方環抱女子,廖妻據此認定2人必有姦情。
廖妻指控,2人不僅在家中偷情,去年還到摩鐵開房間,女方還傳簡訊給廖男「你真心愛我,我知道,我也真心誠意,渴慕成為你心愛的女人,更樂意滿足、安慰、照顧你。因為,我真的很愛你」、「你知道我每天都很想念你,渴望見到你嗎?我知道你工作忙碌,因為很愛你,除非你主動跟我連絡,我選擇靜靜的等你。」她追查發現女方竟是廖男在社區大學教授直笛的劉姓女學生,因此怒提告。
廖男、劉女都否認通姦,廖男辯稱,劉女比他年長,因為對方一直把他當做弟弟,他才帶對方回家,他有錯,但只是錯在「太隨便」,因為他進行音樂創作時喜歡開電視,而家裡只有主臥有電視,才會讓劉女使用主臥房,但不知道對方有裸體的習慣,至於2人上摩鐵,是因為妻子揚言提告,2人想要商量,又不知該去哪裡,才會到汽車旅館。
全案檢方第一次偵查時,劉女辯稱沒和廖男發生性行為,且為了捍衛自已清白,願意和廖男一起接受測謊,但當時檢方認為,並沒有具體事證可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將全案不起訴,廖妻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全案發回重查,這次廖、劉都拒絕測謊。
因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雖衣衫不整、甚至裸體共處一室,也有廖男從後方環抱劉女的照片,但僅能證明2人有超越一般社交禮俗的親密舉動、悖於道德倫常,卻不足以證明2人有性行為,因此將2人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原來結婚以後 帶異性回家 全裸吹笛子不會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