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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盛、吳傑沐╱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已婚劉姓男國中代課老師,任教時熱烈追求小
他二十七歲的校花女學生,還與女生五度上摩鐵發生性關係,女生懷孕後墮胎並休學,劉
男則丟了教職、毀了婚姻,還被控妨害性自主罪,但法官審理期間女生和母親都求情:「
不希望他被關!」法官考量劉男後來與女生結婚,又是家中經濟支柱,輕判八個月、緩刑
兩年。
劉男(現四十三歲)三年前到苗栗某國中擔任代課老師,兼任二年級班導師,他與任教班
級一名女生(現十六歲)發展曖昧關係;隔年七月劉男因該校無職缺,轉至附近國中任教
,但他不顧已婚身分,依然以LINE邀約女生見面聊天,發展出師生戀,鬧得沸沸揚揚,劉
男擔心遭校方調查,主動辭職。
接送太勤畸戀曝光
去年三月至七月,劉男與當時讀國三的女生五度上摩鐵發生性關係。去年九月女生上高中
,劉男陪她報到,老師詢問兩人關係,劉男坦言:「我是她的導師。」但開學後劉密集接
送女生上下學,老師覺得這位導師未免太熱心,詢問女生,女生表示劉是男友,且她已懷
孕,老師大吃一驚,趕緊報警,揭露這段師生畸戀。
母女求情:別關他
女生的國中校長說,女學生相貌出眾、個性活潑,是公認的校花。劉男長相斯文、身材中
等,劉妻任公職,兩人育有兩子女,分別就讀國中和國小,劉妻無法接受丈夫外遇,且劈
腿對象竟是與自己孩子一樣大的國中生,憤而離婚。
在法院偵審期間,女生墮胎休學,但她堅持和劉男交往,取得家人認同後結婚。女生和母
親向法官求情,母親說:「他對我女兒很好,不希望他進去關。」法官最後予以輕判八個
月、緩刑兩年。
女生的高中校長說,女生母親近六十歲,父親早逝,她與兄姊相差十多歲,或因渴望父愛
,才與大她二十七歲的劉男交往。劉男辭教職後,到清潔公司擔任清潔工,月薪約三萬五
千元,與代課老師時薪相當。女生向校方透露,因擔心異樣眼光,今年九月開學後將到外
縣市復學。
通訊軟體可察異樣
兩性專家吳娟瑜表示,師生戀主動權多取決於大人,青春期少女難擋攻勢,易掉進愛情漩
渦;這類師生戀通常會在臉書、LINE留下蛛絲馬跡,也會頻頻出遊,家長應多注意。勵馨
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劉男以老師權勢跟心智不成熟女生上床等同準強姦,也違反師道
倫理,非常不應該。
律師劉正穆表示,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青少年性交,可處七年以下徒刑,但未設定
最低刑度,就是預留兩造可能結婚的結局,法官輕判有依據。
師生戀判刑案例
●2016/06
新北市許姓國中代課老師對女學生吻胸及下體,發展成師生戀,判4月徒刑、緩刑2年
●2016/04
北市某補習班男助教與國中女生交往,發生愛撫等親密關係,判1年1月徒刑、緩刑3年
●2015/12
新北市已婚代課男老師與女學生畸戀,男被控性侵、猥褻,各判1年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