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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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性侵小姊妹 還稱「幫妳止癢」 判刑11年半
陳姓電腦工程師被控性侵、猥褻岳母同居男友的兩名年幼女兒,甚至對年僅9歲的妹妹說
:「如果下面那麼癢,反正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如我來強姦妳,來幫妳止癢!」新北
地院今天將他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侵、猥褻等罪判刑11年6月。
判決指出,35歲陳姓男子的岳母與離婚男子同居,男子育有分別為13歲與9歲的女兒;陳
不時前往岳母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住處,找岳母男友喝酒聊天,並對小姊妹越看越起色心。
岳母男友不知他的居心,還請陳幫忙照顧女兒。
2011年12月,陳前往岳母家,岳母男友9歲小女兒因病在家休息,陳竟趁岳母外出,脫去
女童外褲,猥褻下體及胸部;前年7月,陳再假借關心岳母男友13歲大女兒,走入房間性
侵少女,還被正好返家進房的小女兒撞見,女童轉身離去。
兩名小女生不敢告訴大人,前年10月21日晚間,陳再假借關心姊妹,進入她們房間,見大
女兒已睡著,竟性侵小女兒,大女兒則因熟睡,沒有查覺妹妹受害。小女兒將此事告訴同
學,同學轉告師長,才揭發陳的惡行。
法院審理時,陳全盤否認,辯稱發現岳母男友的小女兒常上臉書和男性友人聊天,甚至出
去遊玩,才開玩笑對她說:「如果下面那麼癢,反正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如我來強姦
妳,來幫妳止癢!」全案是遭到挾怨報復,他沒有性侵小姊妹。
法院基於被害姊妹指證歷歷,加上父親證稱陳確實曾經單獨進入房間找兩姊妹,又有醫院
驗傷診斷書,被害人姑姑也表示妹妹有說很討厭一個哥哥,不喜歡他來家裡,認為犯行明
確,並斥責陳男惡性重大,將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