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基隆市15歲國中女生小君(化名)去年陪母親出遊,結識母親的友人20歲呂男,兩人私下
交往並在房間溫存,突聽到有人返家,呂男全身赤裸鑽入廁所藏匿,小君則袒胸露乳躺在
地上裝睡,小君的母親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基隆地院法官認定兩人發生4次性關係,呂
男應執行1年徒刑,考量雙方為合意,判緩刑3年,可上訴。
審理時,呂男承認去年6到11月間猥褻小君8次,其中9、10月發生4次性行為,小君的媽媽
不敢相信引狼入室,堅持提告。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