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換2支iPhone...他做完就跑 15歲少女謊報年齡慘被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22歲的林姓男子今年 4月利用向朋友借來的平板電腦,以臉書假帳號
向15歲的少女兜售 2支iPhone 6S Plus,但女方擔心他會因為自己年紀小拒
賣而謊稱已滿16歲,於是 2人相約到鶯歌火車站附近的公廁嘿咻,事後藉口
要回車上拿手機趁機落跑。少女憤而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罪判處林男
2年2個月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22歲的林男今年4月3日上午 8時許用借來的平板在臉書上傳
送訊息,佯稱自己有2支二手的iPhone 6S Plus要賣,詢問 15歲的少女是否
有意購買。
少女為了買手機當禮物送人,又擔心林男會因為自己年紀小而拒賣,於是謊
稱已經滿16歲,沒想到對方竟然反問「要不要用時間換 2支iPhone?」意思
就是可以用身體來換取手機。
2人隔天就相約在鶯歌火車站附近的超商碰面, 接著就直接前往公園的廁所
嘿咻,結束之後,林男藉口要回車上拿手機卻趁機落跑,少女苦等不到人才
驚覺被騙,事後向好友訴苦得知對方也被問過相同的事,於是決定報警並由
友人出面假裝要買手機,最後終於將人逮住。
然而,雖然少女提告性侵,但檢方認為這並非性侵而是性交易。林男向法官
強調,以為少女已經16歲了,見面時並沒有聽見對方更正年齡,由於他觸犯
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性交易、詐欺等罪,從重依詐欺罪合併判處2年2個
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9/7585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