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約會必嘿咻 小六女求去仍被逼分手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20/932544/
示意圖
http://imgur.com/uRWgSFq
2016年08月20日07:28
大學生跟小學生交往吃官司!
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19歲大學一年級高姓男生結識小六女童小玉(化名),
交往7個月內兩人發生21次性行為,
甚至最喜歡到新北市「三芝名人文物館」前草地打野戰做愛。
小玉認為,和高男每次約會必做愛,高男對性的渴望讓她感到不舒服,覺得壓力很大,
去年7月最後一次見面提分手,高男還堅持要打「分手砲」,硬是要性交。
但高男分手後仍對她糾纏不清,小玉心煩向同學訴苦,同學告知老師,社工介入並報警。
高等法院斥責高男利用小玉對性懵懂無知,與她發生22次性行為,
雖小玉替他向法院求情,昨仍依刑法「姦淫幼女罪」判他4年徒刑,還可上訴。
(張鈜閔/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