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已婚OL拒男同事追求 慘遭灌醉性侵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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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男員工追求已婚女同事「小晴」被拒,竟趁她酒醉性侵得逞。
示意圖
http://imgur.com/NG0wtim
2016年08月25日18:01 (更新:案情)
台中市一家量販店潘姓男員工曾追求已婚女同事「小晴」被拒,
2014年4月得知小晴要離職,藉口幫她餞別,邀5名同事到一起聚餐,
直到凌晨小晴不勝酒力醉倒,潘男竟騎機車將泥醉的小晴載回自己租屋處,
乘機性侵2次。
小晴醒來後發現衣衫不整,急得回家,卻因擔心影響婚姻而不敢聲張,
只透過LINE和女同事小芳訴苦,數周後小晴丈夫意外發現相關對話記錄,憤而偕妻報警。
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潘男3年4月徒刑。
潘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性侵,堅稱小晴到他租處後,兩人很自然脫衣、發生性關係,
一切都是你情我願。
不過女同事小芳證稱,當晚有看到小晴醉趴在潘男後背、被潘男載走,
且事發隔天潘男以小晴不理他為由,要求小芳幫忙LINE小晴,小芳還證稱,
她事後回想起小晴被載走景況,機靈直接問潘男「你有做吼?」
潘男說「有。」
小芳稱當下她立即LINE小晴「是否心情不好」,
小晴回覆「我這已經不是普通的不快樂&不爽了,是非常」、
「我跟他說的很清楚了…
我對他只有朋友之誼,沒有其他,只是昨天一切太過了」。
雖潘男否認性侵,但因他與其他男同事討論此事時,遭同事錄音
「你就跟律師說你情我願就好了…
阿就有把人怎麼樣阿,還硬說沒有把人怎麼樣」、
「你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啦,我是覺得不要這樣子…
阿明明有把人怎樣阿」
等語,加上當晚在場的5名同事都證稱當時小晴已醉癱無力。
法官因此認定當時小晴不可能在「你情我願」狀況下與潘男發生性關係,
因此判潘男有罪。
(鄧玉瑩/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 13:31
修改時間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