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6-08-29 14:46:14家教嚴女大生一夜情 向男友扯謊遭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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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約網友到旅館一夜情,事後反悔告性侵。示意圖,與新聞
當事人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大生去年 5月遭男友提分手,心情不佳,便透過交友軟體認識
陌生陳姓男網友, 2人在旅館發生性關係,事後家人發現異樣追問,女大生
謊稱遭性侵;其男友知情後痛哭問,「為什麼要放過他?」,女大生反悔,
便向陳男提出告訴。台北地院認為,陳男並未違反女子意願,宣判無罪,還
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大生 5月間和男友吵架,男友向她提出分手,女子十分
難過,2天來茶不思飯不想,5月27日凌晨,女子透過手機交友軟體BEE TALK
認識陳男,陳男約她上山看夜景,又提議到饒河夜市附近的旅館睡覺。
女方指稱,她原本很累不想出門,但在陳男堅持下勉強答應。 2人騎車行經
饒河夜市附近時,陳男提議到超商買酒,又要求女子陪他回家拿東西, 2人
進入房間後不久,陳男便在床上強押女子,並撫摸、親吻他身體和胸部。女
方稱,自己拜託陳男不要,但因為生理期來,無力反抗,被性侵得逞後便睡
著了,直到次日中午睡醒才離開。
不過法院檢視 2人手機相互聯繫的訊息內容,陳男提議女大生偷溜出門,該
女還回說,「我也想」;當陳男抵達女子家門口時詢問女子「出來了嗎?」
,女子表示「成功」,法院認為對話中看不出女子有表達不願出門,可見女
子是自願外出和陳男見面。
另外,法院檢視旅館監視器畫面, 2人步出電梯後,隨即走向旅館櫃檯,陳
男拿出鈔票給予櫃檯人員,對方則交付鑰匙一副,隨後陳男和女子說了幾句
話,女子便從自己的皮包拿出零錢交給櫃檯人員;之後女子還獨自隨櫃檯人
員到別處拿取衛生棉一包,再與陳男會合進入房間,期間未顯露特殊神情。
法院認定,女子從凌晨 5點多進入旅館到中午,並未被限制人身自由,但卻
沒有自行離開,且女子身上沒有外傷,顯示未掙扎抵抗,且女子供稱絲襪遭
陳男扯破,但報案時絲襪卻完好如初。另外 2人入住該顯然是旅館,因此女
子自稱以為是陳男住處的說法有違常理,難以採信。
女子承認,當日和陳男發生性關係後,還有傳訊息告知男友說自己不知道身
在何處,但同時跟男友說「沒事」,因為不想讓家人和男友知道,想說「忍
一忍就過了」,後來看間男友為此事哭泣,並問她「為何就這樣放過對方」
,她覺得難過因此提告。
判決書指出,女子的阿姨對她管教甚嚴,因此女子很怕此事被發現,且女子
想和男友復合,事後因羞愧不安而神情異常,掩飾當天真實情況避重就輕,
並不違背常理,且沒有證據證明陳男違背女子意願強制性侵,因此判決無罪
,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連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28/764487.htm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6-08-29 14:49:00家教嚴還會有男友喔?這三小??
作者:
h3po3 (咩咩)
2016-08-29 14:51:00為什麼家教嚴不能有男友?
作者:
simst (西姆斯特)
2016-08-29 15:06:00日常行為當新聞 無聊啊 天天發生還許要po.....
作者:
jhan80 (jhan)
2016-08-29 15:53:00哈哈性侵哈哈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8-29 16:08:00
母豬??
作者: eddie1212 2016-08-29 16:11:00
這女的……夠瞎
作者:
kay0629 (KAY)
2016-08-29 16:12:00看到內文顏色就知道主旨了 哈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6-08-29 17:13:00幹麻用的綠綠的啦 男未婚 女未嫁 又不算戴綠帽主要看那女生正不正 如果正就還好 如果肥 那樓下肥宅搶著要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6-08-29 17:47:00顏色正確
作者: yuan780703 2016-08-29 18:56:00
男友先知,分的好,這種笨蛋在一起也是累贅就是有這種母豬讓現在性侵這麼難被採信,害那些真正被性侵的受害者感受不到法律的保護…臺灣的法律就是被這種人玩壞的,幹
作者:
amaxman (我猿威武)
2016-08-29 20:19:00真的是母豬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9 21:15:00ㄇ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