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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1408 ( ) 看板: feminine_sex
標題: [討論] 上床前先訂契約並公證大家可以接受嗎
時間: Tue Aug 30 14:03:46 2016
剛剛看了周芷萱談到最近女版的強暴事件
她強調必須確認意願
我也很認同 但是很多時候常常出現女方口頭答應
但是事後認為自己內心是不同意而反悔的
這樣造成男性變相強暴
為了避免這種問題
如果男女雙方準備發生性行為之前
先訂定契約並先至律師事務所找律師當見證人
似乎是對女方最保險的做法
約定在某時某地、以何種性交方式進行(能不能接吻、觸摸的部位)以及完成的時間
如果之後有各位要和男性發生性行為 特別是一夜情
男方想先和各位先訂契約書
大家會接受嗎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6-08-30 14:20:00有時是當下感覺,等約定完…都冷掉了…
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作者:
ck0218 (達達大師)
2016-08-30 14:51:00簽完都冷了吧...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8-30 14:59:00要做契約嗎
作者:
blast1 (愛布丁)
2016-08-30 15:10:00格雷看太多了
這份契約形式上違反民法第72條規定而無效,無實質拘束力,也無法做訴訟抗辯,更不可能公證,不要被誤導歐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8-30 15:22:00行房紀錄器沒這麼麻煩
宗瑞唯一作對的事就是都有錄影,所以沒有每個妹都告成功,請學習
作者:
jamo (hi)
2016-08-30 20:05:00推公證,哈哈哈哈哈~
公證太麻煩了,請政府訂出上床定型化契約,公布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然後大家就可以上網下載定型化契約,用NFC 掃一下就可以完成配對簽約了,還可以和聊天記錄一起直接上傳谷歌雲端備份。順便規定合約必須上傳一張意識清楚的自拍照。
作者: Marcus82 2016-08-30 22:15:00
靠北,那乾脆結婚好了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6-08-31 00:37:00應該這種自主但告性侵不成立的 職權告發誣告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