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喝完催情水 男網友被控下藥性侵不起訴
2016-09-23 13:25 自由時報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1歲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15歲少女
,帶回租屋處嘿咻後,少女自己喝下催情藥水還笑稱「沒感覺」,事後卻
控告陳男下藥性侵;陳男坦承少女嘿咻,催情藥水是她自行喝下,不斷說
沒感覺也很清醒,兩名室友也幫忙作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陳男
不起訴處分,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部分則另行起訴。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834639_1
少女控告陳男下藥性侵。(情境照)
陳男今年 4月初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5月1日帶她到桃園桃園區租屋處
,兩人在早上有過一次性行為,之後少女喝下催情藥水,事後指控陳男故
意將催情藥摻進水中,她喝下後昏睡遭陳男性侵。
陳男坦言當天早上曾與少女嘿咻,完事後少女看到催情藥水,好奇表示想
喝喝看,他將藥水摻入水中,少女喝下直說:「沒感覺啊!」乾脆整罐拿
起來直接喝,還是說:「沒感覺啊!」也沒昏睡;陳男室友也證稱,曾看
到少女自己拿藥水喝,喝完後接著喝下很多水,意識很清楚並無昏睡,也
沒看到陳男脫少女的衣服。
檢方指出,陳男當天早上曾與少女合意性交,下午大可再經少女同意為之
,並不須藉由下藥方式硬來,陳男與陳男室友的證詞可採信,且陳男購買
催情藥水,曾以簡訊詢問過少女,難以憑少女單一指證就認為陳男下藥性
侵,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另,陳男行為已涉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
子性交罪,此部分已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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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小鬼頭真的開放到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