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09日16:58
苗栗一名蔡姓男子前年向林姓男子催討30萬元賭債不成,竟唆使林男一起搶銀樓,還趁林男四處籌錢之際,將自願充當人質的林男女友載往摩鐵性侵得逞,被害人得知男友被迫搶銀樓後,才說自身遭遇,竟反被男友質疑「為什麼不跑?」蔡男到案推稱被害人主動投懷送抱,企圖用肉體抵免林男債務,最高法院認定蔡男狡辯不認罪,態度惡劣,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21歲)2014年7月13日與蔡男(32歲)「推筒子」賭博,輸了30萬元付不起,遭蔡男糾眾惡言催討。林男的女友(21歲)得知消息,擔憂男友安危趕來陪伴,並跟林男搭蔡男的轎車四處借錢,但都碰壁。
同月17日凌晨4時許,林男女友心疼林男,向蔡男求情讓林男先回家吃飽睡飽再繼續籌錢,她願留做人質。蔡男同意放林男離開,隨即將女方載往摩鐵性侵得逞。當天上午蔡男見林男空手折返仍沒借不到錢,怒叫林男搶銀樓變賣金飾抵債,不然要把林男女友送去酒店上班還債。
林男被逼急,與蔡男選定苗栗市一家銀樓行搶,還一起勘查環境與脫逃路線,同月19日晚間林男戴口罩與安全帽,獨自持榔頭闖進銀樓敲破展示櫃玻璃搶走3條金項鍊,搭蔡男接應的轎車逃離。林男女友遭蔡男性侵後怕說出實情,反而會讓她和男友遭遇不測,起初隱忍,後來得知林男去搶銀樓,苦勸林男自首時說出遭遇,並於蔡男到案後對蔡男提告。
蔡男辯稱被害人提議到去摩鐵休息,又趁他睡覺時主動愛撫,雙方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他並未強逼。蔡男推稱被害人因幫林男簽立的還錢本票背書,企圖用肉體幫林男爭取時間籌錢失敗後,又藉提告想抵免林男的債務,否則被害人為何拖到林男因搶案被羈押後才報案。
被害人出庭反駁蔡男,強調當時深愛林男,很怕蔡男會對林男不利,她也怕隻身留做人質可能會被性侵,但逃跑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害林男更危險,所以進摩鐵房間就故意一直看電視想自保,仍遭蔡男硬上,她才155公分高、37公斤重,根本抵抗不了。
被害人並表示,勸林男自首時說出受辱遭遇,林男竟懷疑她是自願的,不斷質問她:「妳為什麼不跑?」讓她心裡很受傷,覺得這個男生「怪怪的」,林男因搶案被羈押後,她就提出分手。
法官認為被害人當時對林男情感濃烈,愛惜林男勝過自己,不但無視自身安危陪伴林男籌錢,還留做人質讓林男得以暫時脫身,顯然把林男看得比自己還重要,這種情況斷無可能主動委身蔡男,何況蔡男性侵得逞後,並沒放鬆催討賭債的舉動。法官不採信蔡男主張被害人主動投懷送抱的辯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蔡男3年6月徒刑,二審加重改判3年10月,最高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至於蔡男與林男所犯銀樓搶案,已另案被依加重搶奪罪判刑各1年8月與1年徒刑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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