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00:00
台南市某私立大學楊姓畢業生暗戀大二學妹,遭對方漠視,他見學妹和男友同居,由愛生
恨,今年一月中旬趁機潛入學妹套房,持剪刀威脅、綑綁對方,拿情趣用品猥褻性侵,學
妹趁機透過通訊軟體向男友求救。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行為造成當事人身心嚴重受創,
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11年7個月。
一審判書指出,去年從台南市某私立大學畢業生的楊姓男子(25歲),暗戀同校的大二學
妹(22歲),但對方認為楊男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沒有回應對方,並與楊男保持距離,
楊男卻不死心,去年六月畢業前夕向學妹表白,但依舊被打槍,楊男由愛生恨。
今年1月16日,失業的楊姓男子告知家人上大夜班,卻帶著剪刀、情趣用品、繩子,趁學
妹到租屋處旁買東西,沒有關門之際,潛入學妹跟男友同居的套房內,在廁所內等待學妹
返家,持刀架住對方脖子,用繩子綑綁對方,矇住眼睛,逼迫對方口交,以情趣用品猥褻
後性侵。
楊姓男子擔心被害人男友提早回來,要求對方以通訊軟體詢問男友何時回來,被害人趁機
告知遭侵害,男友趕緊衝回住處。
被害人男友衝進房內與楊姓男子扭打,雙方肢體多處受傷,鄰近警衛發現後報警,警方當
場逮捕楊姓男子。警方發現楊姓男子不僅性侵學妹,強盜財物,還用手機拍攝對方裸照,
行徑惡劣。
台南市婦幼隊副隊長陳佩鈴說,部分女生外出到垃圾、購物,自認為會立刻返回,就沒有
鎖門,讓歹徒有機可乘。她建議獨居女子,可以在宿舍外擺放男鞋,在陽台上晾掛男生內
褲,造成家中有男性的假象,讓歹徒知難而退。(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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