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轉不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 男與小三鹹濕

作者: iwithu   2016-10-12 16:23:29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53880
「不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 男與小三鹹濕對話成抓姦證據
2016-10-12 15:52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已婚的37歲陳姓男子被老婆發現行車紀錄器中出現「不要再弄
了溼答答了啦」、「要插兩下嗎?」等語,陳妻懷疑老公與43歲的林姓女同事有姦情,怒
告兩人通姦,檢察官先前依無性器接合證據處分不起訴,陳妻不服提再議,新北地檢署依
兩人鹹濕對話及張男遭妻質問時坦承通姦及小三默認,今將陳男、林女起訴。
去年8月,陳妻因覺行車紀錄器有異常,送去檢修,意外發現老公開車幫她去換輪胎時,

上竟載著離婚的林姓女同事,兩人不但在車上談論下體異味問題,林女還嬌嗲地說:「不
要再弄了溼答答了啦」、「我跟你在一起很自然」,陳男回應「妳實在是這麼三八,讓我
這麼愛妳」、「要插兩下嗎?」等與性交相關的鹹濕對話。
陳妻氣得質問老公並錄音,「你跟她多久做一次?」、「去哪裡做?」陳男坦承102年8月
至去年7月,以每週一次頻率與林女在三峽摩鐵嘿咻,陳妻另傳簡訊給林女「你們犯了嚴

錯誤,公私不分,幫忙幫到搞上床關係」、「你是我先生工作的好夥伴?是床上的好夥伴
吧!」而林女也未做辯駁澄清,僅回應「世間有些事是命運的安排,有誰希望這樣,我從
來不想影響妳的家庭沒要他離婚」,陳妻憤而持錄音及簡訊提告兩人通姦。
庭訊時,陳男、林女否認犯行,辯稱行車紀錄器錄到的鹹濕對話不知道是誰講的,但檢方
認為,從兩人的對話及互動,可推論兩人有發生性行為,今將2人起訴。
作者: guardian128 (伊莉莎白歐森是我老婆)   2016-10-12 16:27:00
濕答答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6-10-12 16:27:00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法官應起訴元配
作者: ej04cl6 (愛上妳的可愛)   2016-10-12 16:38:00
對話互動就能推論有性行為?
作者: Pet (我很乖)   2016-10-12 16:39:00
刑案以後就這樣推看看好了 XDD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16-10-12 16:41:00
都自白了還在護航三小
作者: imhere (我在這)   2016-10-12 17:02:00
不是護不護航的問題,這條法要嘛廢,要麼嘛就修好
作者: ftrain   2016-10-12 17:08:00
刺激
作者: POTETO (謎樣宇宙生物)   2016-10-12 17:14:00
誰沒事會去問異性有人要插兩下嗎XD
作者: heuristics (阿弟牯)   2016-10-12 17:25:00
兩下 @@
作者: cdi057394 (ICD)   2016-10-12 17:29:00
樓下讓我濕答答
作者: allen500900 (愛倫王)   2016-10-12 17:33:00
謝謝
作者: globekiller (世界越快 心則慢)   2016-10-12 18:09:00
濕了當然要拿毛巾擦兩下啊
作者: cckcc (紅心點)   2016-10-12 18:58:00
43歲林志玲我可以
作者: andy66627 (小刺郎)   2016-10-12 20:21:00
我也覺得是擦兩下
作者: mercurycgt68 (發芽的吉它手)   2016-10-13 00:08:00
不小心按到雨刷噴水而已喇
作者: k5a (莫問)   2016-10-13 05:11:00
命運的安排
作者: sakura94425 (ML)   2016-10-13 13:28:00
兩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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