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21:25
台中市一名陳姓計程車司機(60歲),去年6月凌晨在錢櫃KTV前載到一名年僅23歲的妙齡女
郎上車,見她一上車就酒醉昏睡,心起淫念,竟載到自己住處性侵,女郎清醒後,陳男還
向她要電話,希望日後繼續「交往」,女郎表面答應,回家後立即報警,並採下體分泌物
檢體比對DNA。陳男事後稱女郎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還說被害人「像個吸毒者」,台
中地院依趁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4月,可上訴。
去年6月29日凌晨5時許,這名妙齡女郎在中市西區錢櫃KTV與同事唱歌、飲酒結束後,搭
上陳男計程車,她告訴陳男住處地址後,因飲酒加上長期服用含有具安眠、鎮靜效果「
Vanlan(靜朗)」的減肥藥副作用下,昏睡過去。隔日上午醒來,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躺
在陳男旁邊。
女子怕自己有生命危險,佯裝願意與陳男繼續來往,並稱有需要還會再叫他的車,雙方互
留下姓名電話後,女子才離開陳男住處,並立即報案、採下體分泌物比對。
陳男到案後否認性侵,堅稱是「你情我願」,當時女子到家後不下車,還對他撒嬌,他才
載她回住處,陳男並稱當時女子精神狀態異於常人,「不像喝酒醉、倒像吸毒者」。
法官認為兩人年齡差距甚大,女子若神智清楚,怎會主動對陳男投懷送抱或表示同意性交
之理?認定女子因長期服用的減肥藥物中含有安眠藥劑成分,加上酒精與藥物交互作用,
事發時應已陷入無意識狀態。而陳男自稱女子像吸毒者,卻沒報警處理,反將「吸毒者」
載回家,顯然就是俗稱「撿屍」,意圖趁機性侵無誤。(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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