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一名印尼女看護指控雇主黃姓兄弟檔性侵她,還拍下性愛影片
,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黃男4年半、黃弟3年,二審卻大逆轉,高雄高分院勘驗黃弟提
出的性愛影片,綜觀女看護穿胸罩、內褲,坐在床上擦頭髮,自己脫光衣物做愛等內容,
法院認為她表情愉悅,看不出被逼,昨改判弟弟無罪,黃男仍維持原判。
哥哥二審仍判4年半
印尼女看護則在庭上控訴,受僱照顧黃男的病母,遭雇主黃男性侵後,而其胞弟也趁母熟
睡時,假意要她幫忙按摩,趁機性侵她,前後5次,並以「最後一次」為由要求以手機錄
下性愛過程,她原認為是性侵的鐵證,但二審法官勘驗影片,採信被告陳述兩人是男女朋
友的辯詞,反成逆轉關鍵。
檢方起訴60多歲的黃姓兄弟,指從103年3月起,透過仲介僱用印尼籍女看護照顧病母,哥
哥見女看護可欺,對她性侵,並恫嚇不得告訴他的妻子,否則會被控妨害家庭,讓她遣返
印尼,無法繼續在台灣工作,可憐女看護反成性奴,同年7月,黃男還服用壯陽藥後性侵
她,被害人只能隱忍。
不料,黃男的胞弟前年5月探視病母,見母熟睡,佯稱背痠要求女看護為他按摩,遭其染
指,前後性侵共5次,女看護指對方稱「這是最後一次,只要配合,從此不打擾妳」,她
才配合於性侵後,只穿胸罩、內褲供黃男胞弟拍照留念。
被害人發簡訊向友人求助,並蒐集性侵證據,向被告佯稱已打避孕針可內射,要對方不戴
保險套,進而取得黃弟精液後提告,但被告辯護人反質疑為蒐證而性愛,未觸及強制性交
罪。
影片有女上男下姿勢
一審黃姓兄弟坦承發生關係,但辯稱是男女朋友,經女看護同意才性交,黃弟更辯稱從性
愛影片可見女看護愉悅,甚至有女上男下的姿勢,但法官認定雖無強制性交,但有利用權
勢性交行為,輔以醫師鑑定報告,認定黃家兄弟違反女看護意願,判兄4年半、判弟3年。
但二審合議庭勘驗性愛影片,見女看護笑著掀起上衣露胸罩,邊扭腰邊靠近攝影者,神情
愉悅,還有她僅著胸罩、內褲坐床上,用毛巾擦拭頭髮,自脫內褲及胸罩,時而露出笑容
,對鏡頭笑著說「尷尬」,不像一般遭性侵掙扎及痛苦模樣。
認定與弟弟合意性交
合議庭表示,從該性愛影片難以認定女看護受迫或出於無奈,且印尼女看護的雇主是黃男
,並非他的胞弟,無法證明被告利用權勢,以工作權相逼,故採信兩人是合意性交,改判
弟弟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4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