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阿勇覬覦大姨子小月(均為化名)美色,今年初藉口寄放
東西,趁小月一人在家,竟企圖性侵小月未遂,挨告還辯稱小月穿睡衣盤腿未穿內褲,他
摟抱時小月未拒絕,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睡衣,認為阿勇根本看不到小月內褲,依強制
性交未遂罪判阿勇1年10個月徒刑。
法官當庭勘驗打臉 妹婿性侵未遂判刑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12日下午2點,阿勇以寄放物品為由,前往小月住處,2人於1樓客廳
沙發聊天,見小月身穿連身裙裝睡衣及外著長睡袍,益發不能自制,竟向小月說:「我要
做一件叫妳死都不能講的事,我想跟妳做愛。」等語,小月當場拒絕,阿勇竟出手將小月
壓制在沙發上,伸手碰觸小月下體,因小月抵抗而保全清白,但小月胸腹部也受到8公分
瘀傷,阿勇罪嫌明確。
本案審理時,阿勇辯稱當天在客廳與妻子的姊姊聊天,門口、窗戶都是開著,大姨子穿睡
衣2腿交叉、沒穿內褲,他一時衝動過去摟抱,她剛開始沒拒絕,幾十秒後向他借錢,他
說沒有,錢都是老婆在管,雙方就互相推開,他沒有性侵。
小月表示,當時是1月,氣溫很低,她穿及膝連身裙裝睡衣外面一定要加厚睡袍,肉眼看
不到她沒有穿內褲。
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小月睡衣,自肩膀起至下襬丈量睡袍長104公分、睡衣100公分,小
月身高168公分,可見睡衣睡袍長度及膝,小月說肉眼看不到內褲尚屬合理,因此做出以
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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