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發現前女友房門未鎖熟睡 潛入性侵判刑3年10月
2016-11-08 21:01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廖姓女子休假返家睡覺沒有鎖門,遭黃姓前男友闖入房間性侵;新北地院
今天將黃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廖姓女子與家人住在新北市某民宅2樓,堂哥家住3樓,兩家屋
內有樓梯相通,31歲黃姓男子是廖女堂哥的朋友,也是廖女前男友;2014
年4月,廖女休假返家,黃當時剛好寄住在樓上堂哥家。
當黃下樓發現廖女在房內熟睡,房門也未鎖,竟闖入房間強脫廖女衣褲性
侵、強逼口交;廖女事後向同事訴苦,表示「很難過」、「覺得自己很髒
」、「想死一死」。
新北地院開庭時,黃承認脫下廖女上衣時,廖女曾用手擋住胸部,脫褲時
也夾緊雙腳,但仍辯稱沒有違反意願,且還曾變換女上、男下的姿勢,不
知廖女為何告他。
法官認為,因廖女指證歷歷,加上廖女哥哥、女同事作證,黃也沒通過測
謊,不採信黃男辯詞,認定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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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女子休假返家睡覺沒有鎖門,竟遭到寄宿樓上堂哥家的黃姓前男友,
闖入房間性侵,新北地院今天將黃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記者袁志豪/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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