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換鮑鮑動畫】4K買春學生妹 嫖客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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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游姓男子(34歲)今年6月間在平鎮區一家摩鐵與一名陳姓高中女學生(17歲)
以4000元代價性交易,因對方係16歲以上、未滿18歲,被警方查獲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防制條》移送偵辦。
然游男供稱,他有加對方的臉書,知道她還在唸高中,也問過對方的年紀很多次,對方都
說是19歲,且說她曾休學過;而女學生亦坦承沒有穿制服和游見面過,且都沒有講過學校
的事,且性交易後才告知他實際年紀,其後游男再也沒有和她交易過。
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游男因未見過女學生穿著校服、對方也是在交易後才告知實際年
齡,有可能在交易前不知其實際年齡,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
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