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聊天室被釣魚 已做完筆錄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4:22:08
精蟲充腦 被釣魚
本魯肥宅 上XT 都在掛網 看電視
12點多也準備要睡了
忽然有女生密我 要加我賴
(真神奇 可能我名稱造成的
名稱是幫打手X給零用錢)
約到指定便利超商後
我先去買飲料 已發現赴約對象坐在超商內椅子 附近有男生帶鴨舌帽
買完回車上 就賴他 跟她說我在外
他就過來我正駕駛旁 請我搖下窗
說天氣冷 叫我陪他買飲料 結帳後
那位鴨舌帽男 就過來亮身份 並說
1要跟我們回去做筆錄很快就結束
2寄啥信到家等通知
門口警車就到了
想想就快做筆錄快結束好了
做筆錄時就說承認好辦事
我就問罰金警察只說1到2萬
時間過沒記錄
想請問開庭時都承認 罰金
付一付還會有記錄嗎
我知道我有錯
1精蟲充腦
2誘拐
3先開價
備註
女生說他滿21
做筆錄時他們的嘴臉 忘不了
1天沒睡了 在家形象都很乖
家人收到不知道會怎樣 我已蹦潰
想請問大約幾天收到法院通知
http://i.imgur.com/wS3JXy2.jpg
http://i.imgur.com/e1hEK0i.jpg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12-02 14:25:00
當兵時有個班長也被釣到 搞得全連放假都要洞八開檢討會 XD
作者: TheDivision (吃肥男子)   2016-12-02 14:26:00
幫Q
作者: gogolct (無良企鵝狗)   2016-12-02 14:27:00
警察除了釣魚之外應該還可以辦些能實質幫助治安的東西吧
作者: Android16 (十六號)   2016-12-02 14:28:00
釣魚其實有點引誘犯罪吧?
作者: condom111 (黑眼圈)   2016-12-02 14:28:00
QQ
作者: sotight (小J)   2016-12-02 14:29:00
重刑犯都不抓 笑死 人民保母?
作者: Android16 (十六號)   2016-12-02 14:29:00
釣原來就在犯罪的人OK 但引誘只是想犯罪的人 那就...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4:30:00
Line 對話 約8張 不知道能不能po Ps 員林法院通知大該幾天收到 想要有心裡準備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6-12-02 14:31:00
欸我覺得這個可以申訴吧…?有西斯法律人嗎
作者: ftrain   2016-12-02 14:32:00
你沒錯。你錯在哪?難道約你的女生未成年?如果成年你約泡頂多罰款一千六
作者: law80432 (是賢)   2016-12-02 14:33:00
好差勁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33:00
請搜尋毒頻果理論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4:34:00
女生說他滿21 錯在我先開價錢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34:00
通常拉 抓這各你要爭可以 要花時間lo...
作者: freshego (哈比控)   2016-12-02 14:34:00
這是引誘犯罪吧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35:00
你先開價格喔 那...其實就在從你說價格前對方說的話下手lo在價格前的對話如果有引誘性質 你可以用這理論的
作者: freshego (哈比控)   2016-12-02 14:37:00
是他請你開價錢你才開還是自己就先開了? 後者應該無解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37:00
當然 心態上以後要調整點 遊走邊緣不好的法院通知 應該沒這麼快 1各月最短吧不過這應該還是先被檢察官找去吧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6-12-02 14:42:00
有對話記錄看嗎?
作者: KawhiHao (Bruce)   2016-12-02 14:46:00
我之前在MT還遇到一個36歲人妻,怕被仙人跳就打槍她,後來就被她封鎖她臉書帳號還刪掉,想想還好當時沒有精蟲充腦
作者: arnold3 (no)   2016-12-02 14:46:00
所以要約不能先講價錢?
作者: KawhiHao (Bruce)   2016-12-02 14:48:00
奉勸大家不要精蟲充腦啊...聊天對話也要小心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4:48:00
以前聊天室的id只要有跟性和錢有關 就是公開散佈 很像違反兒少法其中一條 沒想到 現在還是一樣 但是很像有聽過禁止這樣玩文字獄的 但是你都做筆錄了...
作者: nocturne821 (阿魯sir)   2016-12-02 14:48:00
嫌疑人本身有犯意,警方利用機會把你釣上來,這種叫做誘捕偵查,可以顧狗法院判例。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12-02 14:50:00
放心,凹個緩刑就會0紀錄,偵查時跟檢察官坦誠自己精蟲衝腦不對,但警方這行為明顯是創造犯意型的誘捕偵查(主動加line),運氣好可以凹到緩起訴,搞不好還能不起訴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4:50:00
如果 你的id正常 只有用line聊到性跟錢應該沒事 你會出事是在於你的id公開散佈 讓未成年的人知道 觸犯兒少法
作者: on543 (金腳趾)   2016-12-02 14:52:00
台灣鴿子真的很狗
作者: mess (妹死)   2016-12-02 14:52:00
鴿子不做正事整天釣魚,難怪被瞧不起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12-02 14:53:00
只要有付罰金就會有記錄,緩刑,緩起訴,不起訴,無罪判決才會沒記錄
作者: sing60905 (子揚)   2016-12-02 14:53:00
毒蟲滿街跑 上網抓淫蟲 沒用的鴿
作者: arnold3 (no)   2016-12-02 14:54:00
反正警察都嘛抓抓沒錢沒勢的來取笑
作者: densmore (丹斯摩)   2016-12-02 14:54:00
兒少法喔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6-12-02 14:55:00
鴿子還常常釣甲甲嘴臉更賤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56:00
另外 如果你碰到很忙且很講程序正義的檢察官的話
作者: aftertoday (耕本友仕)   2016-12-02 14:56:00
約砲為什麼會被罰一千六
作者: ryrp (RyRp)   2016-12-02 14:56:00
所以你看到那個是女警嗎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4:57:00
如果不想花時間 認了緩起訴就上面說的 應該是最有可能
作者: lin8059 (nana)   2016-12-02 14:59:00
我記得以前上課有教到釣魚的方式不能罰誒,毒樹毒果原理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12-02 14:59:00
不過不想讓家人知道不太可能了,除非你能攔截到傳票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12-02 15:01:00
凹說你是要打CS的手槍啊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5:02:00
筆錄既然做了 我說覺得 乖乖配合讓檢察官知道你錯了 來個緩起訴罰個錢就好了 翻供可能讓檢察官覺得你態度不好就起訴了。也可能不用開庭直接簡易判決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12-02 15:03:00
只要有緩起訴,緩刑都不會有罰錢啦...
作者: c74319 (阿嘉)   2016-12-02 15:06:00
淚推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2-02 15:07:00
這就雞掰啊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5:13:00
應該不是說罰錢啦 是捐錢 認罪協商 換取緩起訴
作者: bernon (沒什麼)   2016-12-02 15:15:00
給原PO拍拍,可怕
作者: yu123370 (宇)   2016-12-02 15:16:00
兒少法第29條吧(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暱稱的問題,網路上有很多前例可供參考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2 15:20:00
如果你只是約砲 沒有對價關係 而且確認是成年人那應該是合法的 要拿什麼罰你?難道約砲犯法?
作者: looks143895 ( teppie )   2016-12-02 15:22:00
沒幹到 又構成不了罪行
作者: lsacred (一個人的享受)   2016-12-02 15:24:00
紅明顯,保全證據,先找律師吧,或是法律扶助
作者: yu123370 (宇)   2016-12-02 15:25:00
這是一個刑法學的好問題,或許可以看看大學刑法課?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5:26:00
y大說的對 可以查查兒少法29條
作者: xeriob021409 (寧靜海)   2016-12-02 15:28:00
這叫誘捕偵查 薛薛
作者: x44025 (agg)   2016-12-02 15:30:00
開價就先錯了...拍拍吃個經驗
作者: qwqwasas (liy)   2016-12-02 15:31:00
活該,誰叫你要取那ID
作者: Android16 (十六號)   2016-12-02 15:32:00
那個還錢總不犯法了吧? 上次借的還你
作者: modelfucker (喂,禮安)   2016-12-02 15:33:00
幹你娘犯罪不抓釣這個沖三小…
作者: no10798254 (扛爸子)   2016-12-02 15:34:00
還會寄傳票 上法院喔...?女警正嗎 ?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5:37:00
通常到檢察官那邊就沒了 不是太大的案
作者: walkpeople (走人)   2016-12-02 15:43:00
看其他版友回應查了點資料 看完感覺你那id的确是有違反兒少性交法29條 除非那個聊天室是有限制18歲以上的 然後警察那個行為是可以的 因為你id算是明確有犯意的 不合法的是你沒有犯意 警察主動問你要不要這樣才不行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16-12-02 15:44:00
對警察提告
作者: Fordevoted (最佳化)   2016-12-02 15:44:00
幫qq
作者: kevin8203 (那些人很可惡)   2016-12-02 15:47:00
活該 自己取那爛ID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6-12-02 15:48:00
所以還是約砲比較安全,不要先說價格...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5:51:00
聊天室是不是有18還是可能出事 因為聊天室沒有真正的身分確認 未滿18的還是可以進入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5:53:00
但裡面有說他21 這點會有瑕疵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5:56:00
原po應該先回應是哪一條抓你的 是不是兒少法29條?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2-02 16:02:00
滿21 為什麼會適用兒少法?
作者: poiison   2016-12-02 16:04:00
有起訴紀錄會跟一輩子,包括民法的和解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6:04:00
所以要確認被抓的法條是哪條
作者: RonZ (Ron)   2016-12-02 16:07:00
自己問題吧 取那Id釣警察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6:09:00
兒少法在於 原po的id會散佈援交訊息給未成年人知道 N年前很多人因為兒少法29條被抓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6:12:00
但釣魚的這各自己有說21 如果他說16 那就...
作者: walkpeople (走人)   2016-12-02 16:15:00
我的想法是如果聊天室限制18以上 他應該就可以主張他認為裡面人員都以滿18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6:15:00
聊天室沒其他人呢?恩 還是得看抓人的法條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6:17:00
應該是可以 也是要看檢察官的心證回c大 就是聊天室有太多人 才會散佈 如果今天id打在line名字上 在line裡面提到交易金錢 應該是沒事 所以要看原po被抓的原因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6:20:00
是我自己的問題 很謝謝大家給的意見
作者: kyle123 (..)   2016-12-02 16:24:00
這種案子全台灣成千上萬件被起訴,怎麼還有人覺得可以拼?
作者: zmc000   2016-12-02 16:27:00
我還被騙錢..你算好了..
作者: saipipi (雷神)   2016-12-02 16:28:00
兒少法29條,你的ID觸法。對話不是問題,做完筆錄了沒救上偵查庭認錯罰錢了事,6000到兩萬不等,跑不了了,面對吧這邊奉勸各位聊天室的ID,千萬不要打的什麼缺錢還是援什麼的任何有關於性交易的暱稱,都會犯兒少法29條,警察釣魚真的很多,有專門網路少年隊偵查佐的在抓,各大聊天室出沒
作者: BooF423 (BoooooF)   2016-12-02 16:32:00
犯罪挑唆居然被你遇到 幫QQ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6:32:00
只要id不涉及金錢 沒有對價關係 就沒有兒少法了
作者: saipipi (雷神)   2016-12-02 16:38:00
對啊,以前到現在幾乎都在抓id的。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6:40:00
筆錄確實很重要 他的id問題不是最大的
作者: a12141623 (台女救世劍)   2016-12-02 16:40:00
幫QQ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6:42:00
筆錄已做完 過程 真的不好受 還問打手搶是什麼意思 問屁話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6-12-02 16:42:00
因為你的id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6-12-02 16:42:00
id只是起因 對話是導火線 筆錄是最後稻草其實避開一各會好處理的多 就當各經驗吧
作者: depwrd470100 (裏托貓)   2016-12-02 16:44:00
你好可憐...
作者: modn (....)   2016-12-02 16:47:00
Google 有好幾個類似的例子,警察為了業績這樣弄人
作者: StupidTan (Hermit)   2016-12-02 16:48:00
就年底到了,有壓力吧
作者: hygen (海波)   2016-12-02 16:49:00
警察主動引誘違法,真的不可取,又是我們選的立委搞出來的惡法
作者: ondo (老鍾)   2016-12-02 16:51:00
引誘犯罪沒適法性問題嗎?這樣跟詐騙有啥不同?
作者: modn (....)   2016-12-02 16:51:00
抓這個比抓其他犯罪簡單,然後抓完不理,後續的法律程序或許會打槍警察,但警察那裡已經算業績真的蠻賤的。
作者: modn (....)   2016-12-02 16:52:00
這種方式為人垢病這麼多年 怎麼還這樣,看了就生氣
作者: walkpeople (走人)   2016-12-02 16:56:00
警察這樣不算違法 違法的是他沒有犯意 但是警察去引誘他犯罪 原p id打那樣就算是有犯意 所以不算犯法
作者: Xtaiwansoul (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   2016-12-02 16:56:00
爛 噓釣魚
作者: Hanrowon01 (麥茶)   2016-12-02 17:07:00
釣魚不是可以抗辯嗎?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6-12-02 17:17:00
暱稱以後別亂取惹 幫拍拍
作者: SeanShiau ((#‵)3′)歐耶,KO復活)   2016-12-02 17:18:00
活該
作者: manic7058463 (MaNiC7058463)   2016-12-02 17:19:00
樓上no 他提到錢 所以是交易有對價關係 所以觸法幫QQ
作者: adob (將汝之性命奉獻給奧汀)   2016-12-02 17:21:00
紅的明顯 一切的起因就是你的id 你現在能自保的就是 ut那個聊天室有沒有18禁 如果有 可以抗辯試試 如果沒有 那就腫了以後不要屁股癢去聊天室釣援交魚 那些都是不實在的 論壇少去逛
作者: JYLai (是男人也可以是個男孩~)   2016-12-02 17:25:00
現在才知道為何警局有女警 呵~ 女警那麼瘦弱能逮住壯歹徒?
作者: guowei616 (616)   2016-12-02 17:26:00
誰叫你要取這種暱稱 剛好而已
作者: hsuyoyoyo (徐)   2016-12-02 17:30:00
原PO的暱稱就直接把犯罪行為跟價錢講明白啦
作者: CN091118 (熬夜放假人生ZZZ)   2016-12-02 17:32:00
還不快去找律師~~錢不要省
作者: a20070261 (玄燁)   2016-12-02 17:33:00
id出問題
作者: djpkkxet (kingwade潘)   2016-12-02 17:34:00
是她主動提這件事嗎?如果是是違法釣魚喔
作者: bronco5229 (野馬)   2016-12-02 17:44:00
幫QQ 快找個律師啊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6-12-02 17:59:00
QQ
作者: fenderrb   2016-12-02 18:06:00
年底缺績效出爛招
作者: showboobs (JJ哥)   2016-12-02 18:17:00
我Id 他就主動問我 賴id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18:23:00
如果是兒少法29條 可以google兒少法29條判決書看看。問題在id 不是在年齡 誰先開價的問題 警察也可以不釣你出來事後靠ip寄很像是約談通知書之類的 但是這種有時候卡在手法有爭議 上級不一定同意 有時也會卡在檢察官不同意之類的
作者: jay991122 (只是個盆栽內仙人掌)   2016-12-02 18:23:00
12月24日16時?????????
作者: sm3bp078 (蝸)   2016-12-02 18:36:00
垃圾警察只會釣魚 幹你媽的米蟲 幹
作者: shaqie (shaq)   2016-12-02 18:38:00
重點在原po ID可以解釋成有意圖 就變成原po先要約
作者: leotompp (不哩皮)   2016-12-02 18:38:00
ID 用這樣 感覺被查 很正常啊....
作者: shaqie (shaq)   2016-12-02 18:40:00
之後又先開價... 很顯然你的ID不是在開玩笑啊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12-02 18:47:00
幫QQ 就說女警缺業績 你純幫忙
作者: princepisces (雙魚座)   2016-12-02 19:01:00
哈哈警察本來就只會釣魚 抓機車紅燈右轉 啊不然勒
作者: INcontroL (INcontroL)   2016-12-02 19:11:00
自己取那ID 肥宅乖乖在家別出來犯罪好嗎取這種PTT ID的真的不意外
作者: sdamel (=ˇ=)   2016-12-02 19:13:00
你就說女警援交就好了是她約你不是你誘拐
作者: terminator3 (台灣一朗)   2016-12-02 19:17:00
去抓蔡英文啦幹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6-12-02 19:32:00
作者: love24h7days (好想變成西瓜)   2016-12-02 19:35:00
不能誘惑犯罪,就像警察不能誘惑人吸毒又抓人一樣
作者: time3412 (阿呆)   2016-12-02 19:42:00
12月24日還沒到吧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6-12-02 19:46:00
原po取什麼ID阿。怎麼我沒看到
作者: pei158 (immr9527)   2016-12-02 19:52:00
你從不知道哪天的凌晨02點20分開始做筆錄到12月24日的16點04分 你真的好棒喔 最佳編劇嗎?
作者: sikman1207 (s剎那清音)   2016-12-02 19:59:00
想問你怎麼確定對方真的是阿sir?
作者: istoo1028 (五代十國)   2016-12-02 20:12:00
難怪台灣鴿子被看不起zzZ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6-12-02 20:12:00
這篇上新聞了欸哈哈
作者: asd0604 (TY_Oscar)   2016-12-02 20:19:00
先確認警察釣魚是否違法,違法的話你可能可安全下莊。
作者: win0330 ( )   2016-12-02 20:47:00
還真的上新聞了 水果日報-.-
作者: goheihaley   2016-12-02 21:44:00
大概你ID讓警方想釣你
作者: Hydra2563 (ROCCAT)   2016-12-02 21:48:00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6-12-02 22:39:00
我建議爭到底
作者: appleIII (沒有如果)   2016-12-02 22:55: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rror0103 (靜鏡靓)   2016-12-02 23:08:00
很多井茶就是狗子啊小心點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2016-12-02 23:09:00
爛鴿子
作者: hsuyoyoyo (徐)   2016-12-02 23:26:00
紅明顯,警察是拿舊的筆錄檔案出來改啦,還沒打到那邊是打一行改一行的~~~~~
作者: alanchiu (蜂蜜綠茶)   2016-12-02 23:29:00
垃圾警察
作者: hcrcool (HCR)   2016-12-02 23:32:00
噁心釣魚鴿子
作者: ltdf (小孟)   2016-12-02 23:35:00
...還不快去找律師,來這問幹嘛
作者: dream4u (Dreamy)   2016-12-02 23:44:00
前面講的很含糊,應該不止這樣吧!
作者: fromhell3399 (WayneWorm)   2016-12-02 23:46:00
加賴然後呢,如果是你主動約她就是被釣啊,怨不得人。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12-03 00:23:00
是他的id在釣鴿子吧...@_@...要幾天才能收到傳票不一定,你這從警局移送到檢察署通常會比較久一點,就看警局那邊移送的效率跟檢察署那邊的進度,不然你去呈報變更送達地址看看@@
作者: kenlin0105 (冠強)   2016-12-03 00:31:00
我不知道說什麼了 加油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12-03 00:31:00
這個有格式可以去地檢訴訟輔導科拿,不過檢察署那邊常常都只寄平信,要小心沒收到哦!
作者: sorryboy (抱歉男)   2016-12-03 00:32:00
垃圾鴿子
作者: q22w (摁)   2016-12-03 00:33:00
買個飲料 是能抓什麼@@'
作者: asps (素蠔油)   2016-12-03 00:36:00
活該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12-03 00:49:00
話說你這照片是他說可以拍嗎@@?
作者: ORK   2016-12-03 01:16:00
自己愛取那種匿稱,找的
作者: littlelsmb (Rosie W)   2016-12-03 01:18:00
原PO加油! 鴿子這樣 只會越來越讓人看不起
作者: maujj (Jack)   2016-12-03 01:21:00
廢物鴿
作者: blueblue726 (datan)   2016-12-03 01:29:00
員林??? 有這種的咖噢?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6-12-03 01:32:00
可憐被智障警察惡性釣魚賺業績,這種引誘犯罪的智障東西還要存在多久
作者: funeasy (funeasy)   2016-12-03 01:34:00
釣魚低級 建議你去找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並坦白說,不要完全不懂被牽著走真xX,外面一堆耍流氓不捉,搞這種....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2-03 01:52:00
他的ID有犯意在先啊,誘捕偵查合法,乖乖認錯吧
作者: WinSin (Sin)   2016-12-03 01:59:00
廢物鴿子
作者: nick03008 (Rubikcode)   2016-12-03 02:08:00
紅明顯,不是有毒樹果實理論嗎,這不能當罪證吧。
作者: librasniper (sniperkai)   2016-12-03 02:43:00
米蘭達警告??
作者: baneking (悄悄)   2016-12-03 02:57:00
這警察很缺業績吧?幫q
作者: iPad8 (哭哭喔)   2016-12-03 03:17:00
做任何重大決定以前 先尻一槍以維持絕對冷靜
作者: anika (Seize the day (:)   2016-12-03 05:38:00
幫你QQ
作者: hgb0120 (真糟糕正夯!!)   2016-12-03 06:23:00
幫QQ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6-12-03 06:27:00
其實你跟去做筆錄就輸了 他沒法舉證是不是你約的也不是現行犯 根本不能逮捕你 除非你自己認你會去做筆錄就是認了。沒救了你不去做筆錄 他要回去舉證 此IP就是你本人 再開拘票
作者: kadolong (kadolong)   2016-12-03 07:20:00
花錢消災
作者: zoo2 (惘)   2016-12-03 07:43:00
北爛,鴿子應該做些更有意義的事情吧…
作者: t048520 (這樣真的對嗎?)   2016-12-03 07:52:00
要看是創造犯意或者原有犯意,去攻防吧
作者: eatfish (yummy)   2016-12-03 08:49:00
台灣鴿子垃圾 僅次於記者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2-03 09:21:00
哇靠 你這個不是社維法是兒少29條吧 罪超重 很多人因為這條惡法被司法體系整死 最好馬上找律師
作者: biography (沉默之沙)   2016-12-03 09:25:00
這時候你應該是要找議員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6-12-03 09:26:00
你這id死定了 連打一個圓字都被認定有犯意 你這個要主張警察創造你犯意幾乎不可能承認好辦事 對啊 警察好辦事 判罰金才不是錢的問題
作者: dannioabc (William)   2016-12-03 09:37:00
不懂為什麼警察可以這樣引誘犯罪,何況事情還沒發生,不能說只是開玩笑,並不想來真的,抓姦都要證據,這事情都沒發生,抓的理由是什麼啊
作者: ZoranGragic (你說呢?)   2016-12-03 09:42:00
樓上一堆秀下限就不要一直在這裡留言了吧呵呵
作者: saipipi (雷神)   2016-12-03 09:50:00
回樓上,這29條法律不用發生,光網路ID就可定罪…我說樓樓上,這條爭議很久了,但以後我想也不會改掉了
作者: vythxmythx (孩)   2016-12-03 09:53:00
id有相關暗示就違反了 剩下應該是確認當事人是誰而已
作者: ja8256 (P.P)   2016-12-03 10:25:00
垃圾警察 祝你老婆找小三女兒被撿屍
作者: cbr6000810 (GIPAKMEI)   2016-12-03 10:29:00
活該就是有這種拉低素質
作者: kilof (KiLoF)   2016-12-03 10:49:00
參閱誘捕偵察以及陷害教唆
作者: ekids1234 (∵:☆星痕╭☆)   2016-12-03 10:49:00
警察只會用這種小伎倆
作者: stu34111 (波蘿)   2016-12-03 11:02:00
幹你娘垃圾警察 幹
作者: wstl29 (Rolly)   2016-12-03 12:13:00
誘捕偵查 被告有犯意在先 警察的偵查手法沒有逾越分際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3 12:23:00
警察沒問題好嗎,今天如果說原po取正常id,那警察如果重點扮援交妹來調你
作者: induMico (硬嘟麥可)   2016-12-03 12:24:00
你真的踩線了 悲劇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3 12:25:00
那絕對可以申訴,刑訴法有關於非法取得證據的規定,實務上這種釣魚是違法的但原po的id很明顯了,就是要找人尻尻只能說原po真的是87分,活該,警察會上聊天室扮援妹扮嫖客的事情早就不是新聞了新聞報過多少次案例了你還敢上聊天室找樓上dann,開玩笑勒,難怪我在聊天室上說要買槍到現場發現是警察,也可以講開玩笑?
作者: ZoranGragic (你說呢?)   2016-12-03 12:34:00
一堆仇警只會躲在螢幕後面幹譙的鄉民不yi外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3 12:44:00
不過還是恭喜原po啊,你這會留下紀錄的你去看一下兒少法19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以下罰金
作者: saber154 (saber)   2016-12-03 13:23:00
原po錯在台灣做這種事 乖乖去日本吧w
作者: barbarianer   2016-12-03 14:48:00
釣這種,難怪鴿子被看不起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6-12-03 15:06:00
取那id 不釣你抓誰 而且還真的出價出現
作者: itw5566 (愛台5566)   2016-12-03 17:04:00
這不屬於釣魚哦 掰掰
作者: KimiRaikonen   2016-12-03 19:54:00
原PO在UT聊天室叫啥名字才被鴿子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2-03 20:35:00
痾 你犯的是社維法 並且沒有拘留規定 就是跟闖紅燈警察開你單一樣一堆人扯刑法也蠻好笑的 也不會收到法院通知 會收到行政處分要你繳罰單你不知道你犯的是什麼難道不會問一下嗎?現在打電話過去問也可以啊,嚇傻了喔
作者: jffry6663 (jffry6663)   2016-12-03 21:34:00
警察就有牌流氓啊 欺負不懂法律沒地位沒朋友的愚民有朋友是法官律師他就不敢了
作者: iiiiyouyou (davinci.)   2016-12-03 21:52:00
八嘎囧路上一堆都不敢抓
作者: snow1021 (jerrylee自作多情)   2016-12-03 22:51:00
開給蘋果,你一毛都不用繳
作者: garywu04 (狼與羊)   2016-12-03 23:45:00
犯意誘發的陷害教唆vs機會提供的誘捕偵查…
作者: loking (J)   2016-12-04 01:49:00
你id問題啊 一看就知道徵援交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4 02:46:00
樓上jann,你不會看他第一張照片嗎,他被兒少法起訴,如果是社維法當然就小case啊問題是依實務來說,他取這種id在約,就是依兒少29條起訴兒少法29,你去看一下條文內容好嗎你去看了之後,就會認為被起訴合理了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16-12-04 03:17:00
兒少法~就跟交通事判的"應注意未注意"一樣~解釋範圍超廣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6-12-04 07:46:00
好ㄛ 自己徵當然有事
作者: popher (popher)   2016-12-04 08:31:00
取這id.. 一堆__只會怪警察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4 08:45:00
對啊,jann扯到社維法也是挺好笑的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6-12-04 13:55:00
幫QQ 好好承認犯行凹個緩起訴吧推文一堆人真好笑,好像別人犯法沒被抓,自己就可以做犯法行為一樣提醒一下,目前所謂的開庭只是偵查庭,付到罰金就會有紀錄
作者: DoubleVial (DoubleVial)   2016-12-04 18:42:00
如果你有對方滿21的聊天記錄 頂多社維法處理吧社維罰個三千 沒前科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04 20:22:00
樓上,兒少29跟年紀無關,原po的id很明顯就是觸犯了,且他還有開口談價錢,你不用在護航了29條文內容我懶得打了,自己去看。你若不信我說的,你上網估ㄧ下,很多案例
作者: ipassersby (Johnny)   2016-12-05 14:35:00
釣魚本來就是一種合法的偵查手法,誘導犯罪才是無證據能力的,你id取那樣表示你本來就有犯罪動機了啊,抓你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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