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8日14:31
新北市警員蔡柏威,去年藉故性侵一名女報案人,受害女子不堪受辱提告,蔡拿出100萬元和解,台北地檢署去年因傳喚不到被害人出庭,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有疑點,發回續查,這次因被害人出庭指證,北檢逆轉認定蔡利用職務性侵,昨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求刑4年半。
《蘋果》報導,起訴指出,蔡柏威(25歲,現改名蔡杰燊),去年5月間在中和分局秀山派出所任職時,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檢舉他人吸毒,當晚蔡就不斷傳LINE探詢女子「一個人住嗎?」蔡隔天凌晨藉故到女子住處聊天,宣稱聞到毒味,藉口懷疑女子吸毒,逼女子幫手淫、口交,後帶走擦精液的衛生紙團。
被害人曾向親友哭訴,因擔心被蔡騷擾,三個月後搬家才敢報案,但檢察官首度偵辦時,被害人始終未出庭,蔡因堅稱兩情相悅,被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今年北檢二度調查,被害人才出庭並拿出一份和解書,證明蔡曾畫押承認性侵,還賠償100萬元,檢方因此改將蔡起訴。中和分局昨表示,本案是主動查處移送,分局尊重司法。
網友痛斥「人民保母還衣冠禽獸!」、「應加重其刑吧!」、「警察藉權強姦民女才判這樣,這是什麼法官」,還有人模擬對話「法官:頗有悔意,重判三個月。UBER:靠~比我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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