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稱滿18歲 男子和她性交易無罪
2016年12月14日12:01 蘋果日報
桃園一名王姓男子(42歲),今年 6月22日下午以3000元代價在中壢區
一家摩鐵和一名16歲的少女援交,經警方查獲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
交易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王男坦承確有與少女性交易,但交易前她以LINE告知已滿18歲,也當面
問過她是否滿18歲?她也說滿了,因此才會和她交易,事後才知她未成
年。
檢方認為,現今青少年發育狀況依個人營養、遺傳等均有不同,加上少
女刻意妝扮,確實難以預見其實際年齡,且少女在雙方的LINE訊息中亦
自稱滿18歲了,王男有可能事先真的不知道她未成年,因此予以不起訴
處分。(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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