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要給妳死」 裸狼探病父強押護理師性侵
新竹一名前科累累的張姓男子(32歲),去年底吸毒後探視住院的父親,竟因一時性慾難
耐,脫光衣服躲在女廁欲性侵女子未果,再躲進醫護辦公室內,見一名護理師獨自前來取
物,強押性侵得逞,且為阻止護理師呼救,對她掐頸、抓頭撞地,嗆聲「要給妳死」,導
致護理師一度缺氧倒地。
警衛見狀持警棍猛敲張男背部,才制止張男繼續加害,而護理師被送到急診室救治時,頭
部血腫、缺氧一度命危,治癒後因身心嚴重受創,仍無法恢復正常生活。新竹地院於刑事
部份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
由於被害女身體、心理嚴重受創,至今不敢一人獨處,有時夜半夢醒痛哭,需要專人陪伴
,戕害被害人甚深。被害人提出損害賠償責任,要求被告賠償看護費、無法工作造成收入
減損、精神賠償費,共求償500萬元。
張男向民庭法官表示,對方請求500 萬元太多,沒有錢可以賠償。張家人向法官辯稱,家
裡沒有這麼多錢,只有10萬元,如果拿出10幾萬元至20萬元我兒子可以不用關,則願意拿
出,如果要關,就沒有辦法,家中經濟困難。
法官審酌,張男對被害女子性侵害、殺人未遂,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貞操,認定被
害人主張有理。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被告對原告性侵害及殺人未遂之手段,
及對被害女身心的傷害程度,判被告應賠128 萬元。(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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