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
聯合報 記者王長鼎╱即時報導
「身形肥胖、手臂壯碩、長相真的超級抱歉。」新北市廖姓女子與已婚沈姓男子關係匪淺
,竟大言不慚在網路上意有所指批評沈妻,還說「沒有說妳是恐龍妹,尊稱妳是大嬸,已
經算是客氣了。」沈妻氣憤提告。新北地院今天判決廖女須賠償40萬5000元。仍可上訴。
廖女出庭時,辯稱不知沈男已婚,還抱怨沈男在外嫖妓,將病毒傳染給她,導致她必須切
除子宮頸,從前年10月至去年1月都無法有正常性生活。
法官審理時,發現廖女曾傳「你就是要全世界都知道你已婚,我是小三。」、「和大嬸離
婚」等訊息,給外遇對象的沈男,甚至以死要脅沈男與妻子離婚,認定廖女明知沈男已婚
身分。
法官認為,廖女涉侵害沈妻配偶權,判決廖女須賠償沈妻40萬元精神慰撫金,侵害名譽部
分判賠5000元,仍可上訴。刑事部分,相姦罪二審改判廖女無罪、妨害名譽判拘役45日,
全案確定。
http://udn.com/news/story/7321/22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