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兒的女友 惡狼竟稱「自己是被害者」
2017-03-09 20:3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61歲李姓男子明知女兒與小玉(化名)交往同居,竟趁小玉酒
醉時,伸狼爪摸她下體,並企圖性侵,因不舉改以手指性侵,事後瞎掰是小玉主動抓他下
體,自己是被害者,但「吃點虧沒關係」,新北地院合議庭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猥褻及
乘機猥褻3罪,判刑4年,可上訴。
前年9月14日凌晨2時許,李男因心情不佳邀小玉及女兒到他住處喝酒;同日晚間6時許,
李男女兒外出接小玉的女兒放學,李男見小玉喝茫昏睡,反鎖大門殺進房撫摸她下體。
小玉無力反抗任由擺佈,還好,她女友回家發現大門反鎖,狂按電鈴,李男慌張停手,小
玉立即向女友反應,卻得到:「怎麼可能,你喝醉了」回應,小玉隨後下樓買香菸沈澱心
情,李男以擔心她迷路為由下樓尋找,卻帶她到暗巷再度摸下體,小玉大叫「有人來」才
停手。
李男又藉口到頂樓看夜景,小玉擔心小孩還在李男家,且女友不相信,不敢反抗,上樓後
,李男刻意引導她到監視器死角,脫她褲子企圖性侵,因不舉改以手指性侵,小玉不甘受
辱提告。
李男辯稱,在頂樓時,小玉失控抓他下體,他回:「這樣不好啦,硬不起來」對方竟脫內
褲猥褻,他自覺是被害者,因小玉跟女兒相愛,認為吃虧沒關係,可能女兒討錢覺得太少
與小玉配合演出,自己很心痛曾試圖自殺。
合議庭認為,小玉證述一致,且李男女兒即使已與小玉分手,仍證稱小玉確有立即反應遭
猥褻、大門反鎖、父親外出找人等,加上友人也說小玉曾撥打電話哭訴,幾近歇斯底里,
監視器畫面中,李男又主動搭小玉肩膀及拉手,認定確有此事,至於自殺無法排除是畏罪
或愧對女兒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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