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佯稱包養半月騙走近4萬 渣男詐欺又恐嚇得

作者: ha2 (雲淡)   2017-03-21 08:28:53
2017-03-17-LTN 12:42
佯稱包養半月騙走近4萬 渣男詐欺又恐嚇得坐牢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074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蕭姓網路男蟲在網路上自稱「呂承文」,認識鍾姓女子後,以
每月願支付3萬5千元包養為誘餌騙取信任,陸續誘使鍾女買遊戲點數、支付現金等達3萬
3900元給他,最後鍾女不想再受騙,蕭男還出言恐嚇,不買就將兩人的事情告知鍾母,台
中高分院依判蕭男詐欺罪4月,恐嚇罪7月有期徒刑,需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蕭男自稱「呂承文」,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鍾女,在網路上自吹自擂,以每
月3萬5千元來包養鍾女為誘餌,獲取鍾女信任,從104年11月16日起至同年月21日止,以
他日後包養費將以支票支付,申辦支票帳戶須支付手續費為由,騙鍾女購買智冠科技MY
CARD 遊戲點數,買了7次總計1萬7500元。蕭男取得遊戲點數授權碼後即轉售換現金。
蕭男又繼續耍詐,向鍾女佯稱欲領用支票須支付手續費,要求匯款3600元至某指定帳戶,
又是一去不回。
同年月30日,又以藉口向鍾女拿了1800元現金。而鍾女慢慢起疑,蕭男更可惡,明知鍾女
與他交往之事,不敢讓鍾母知道,竟基於恐嚇得利,揚言告知鍾母,要加害名譽而威脅鍾
女,鍾女竟又聽話購買6500元及4500元之遊戲點數,還是讓蕭男拿去轉售牟利。
法官計算約半個月內,鍾女「包養費」還沒領到,就被騙走3萬3900元。審酌被告向被害
人詐騙取得遊戲點數及金錢,又以加害名譽之事威脅被害人以索求遊戲點數,甚至被害人
因此感到痛苦而自殘時,被告無動於衷,還繼續向被害人索求遊戲點數,依詐欺罪判4月
,恐嚇得利部分判7月徒刑。
所以意思是啥阿??包養合法了?
男生有問題應該沒有爭議
但女生找包養法院不覺得也有問題嗎?
補西斯點
女友昨天在啪啪的時候問我要不要3P
我覺得應該是趴趴時候講爽的
他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再提了
我要怎樣跟女友開口說我願意咧XDD
作者: brucetaco (taco)   2017-03-21 08:38:00
他說的可能是2個男+你這樣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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