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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20歲傳播妹今年初到KTV陪唱助興,酒醉被男客送往附近旅館休息,醒來卻發現
內褲竟穿反了,懷疑遭性侵怒提告。警方調閱旅館附近店家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陳
姓男大學生涉有重嫌,陳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且賠償對方80萬元,台北地檢署昨依乘
機性交罪將陳男起訴。
檢警查出,1名年僅19歲的陳姓男大學生,今年初與7名友人去西門町新聚點KTV歡唱
,還叫了2名傳播妹助興,其中1名傳播妹不勝酒力,醉到不醒人事,陳男等人先將
她送往附近愛客發101-S Hotel精品旅店休息,還掏出傳播妹包包裡的2000元先結賬
,再返回KTV繼續狂歡。
不久一群人又轉往傳播妹休息的飯店續攤,同時察看傳播妹有沒有事,最後所有人
都帶著醉意離開,不料隔天中午傳播妹酒醒上廁所,發現內褲竟然反穿,皮包裡的
現金也少了2000元,認為有人偷她的錢,還趁機佔她便宜,因此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調閱附近店家的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陳姓男子在大夥離開旅店後折
返,認為他相當可疑,不過傳播妹的下體並未採集到任何男性的DNA,因此無法比
對揪狼。
警方為了釐清案情,一併約談當天與會的8名男子,其中離開後又返回旅店的陳姓
男大學生坦承性侵傳播妹,另名蘇姓男子則坦承拿傳播妹的錢付房錢,2人分別被
依乘機性交、竊盜罪移送法辦。
陳男供稱,當天一群人離開後,因為鑰匙不見了,又想要吐,所以返回飯店,當時
見到對方仍在床上熟睡,一時色迷心竅,就拿了飯店的保險套使用,並脫掉對方的
褲子發生關係,事後怕她著涼,把衣服穿回,再蓋上被子。另外名被控竊盜罪的蘇
男則否認竊盜,辯稱,當時女子因為酒醉不醒人事,才把她送到旅館,且2000元都
是付飯店錢,沒有A走。
由於事後陳男與女子達成和解,並答應賠償80萬元,檢察官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但請法院從輕量刑。至於被控竊盜的蘇男,由於女子得知原委後,主動撤回告訴
,檢察官將蘇男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80萬,直接去找賣春女,都不知道可嫖多少次了。傻不拉機」、「
所以歡場女子都不怕與客人外出喝酒,客人如趁其酒醉時性侵就像本案的大學生賠
了80萬,那是要陪喝多少次的酒才賺得到呀」、「哈哈~~突然想起幾年前~在夜店
認識的一群獵豔咖~他們說,要撿就撿意識意識還清醒~能讓你調情的女人~現在想
起來,這種獵豔咖其實聰明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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