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了不知道幾年,終於登入權限可以發第一篇文了。
正文開始前,小弟我得先陳述一下過去...FB剛開始在台灣紅起來的時候,那時候媒體
還會有偷菜
被朋友拿刀追砍的年代,那年我18歲,我讀8+9高中,我女友念重慶南女中。
那時候我們幾乎是半同居狀態,當然在台北市的隔間套房內夜夜笙歌,常被隔壁房間聽見,
早上起來
門上有張便利貼上面寫著"隔音很差,小力抽插"......然後這張便條紙的作者是隔壁的2X
歲OL,她
的嘴巴雖然很安靜,但是他帶男生回家當晚卻可以很清楚的聽見該逼撞擊屁股的聲音。 呵
呵
我很愛這任女友,因為她我得了精神潔癖症...不看妹、不隨意勃起、不意淫其他異性
。 (假的
她也是我交往過第一個有玩具的女生,她住的套房抽屜裡面有兩顆跳蛋,每次打炮一定要玩
,還有ㄧ整排
備用電池。我們第二次打炮她就問我:『要不要把我綁起來幹?』
後來因為ㄧ些原因她提分手,我不認為是我的錯,但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我當時認為是因為我
們即將分隔兩地。
那時候還是某電信網內互打免費的年代,我請我ㄧ位滿20歲的朋友當人頭幫她辦了一個門
號,在我
跟他交往後期我常在半夜打給她卻在通話中,分手後才發現原來我疑似戴了綠帽。
她ㄧ值希望分手後還能當朋友,但我和她說如果分手就此不要連絡,雖然後來幾個月還
常顯示她的未接
來電,但老子就是不接、不上FB、不接收任何有關她的訊息,唯一一次主動傳簡訊給她,只
有告訴她電話費
不要再欠繳,合約到期不再續約。雖然後來我還是很生氣我找朋友當人頭幫她辦門號讓她
半夜和別的男人
嘻嘻哈哈,我索性繳了快半年的違約金停掉這個號碼。
然後我生了一場病,很嚴重的內分泌疾病,原本17X/55瘦的身材掉到42公斤。不過後來沒事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