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又來一篇認真文。
如果想看圖片、想看小說、想看經驗分享的可以先左轉了。
起床看到版上又在戰甲,
「已經有甲板了為什麼要來這邊發文?」是最常看到的疑問,
反同、恐同或歧視也是最常被當成汙點般的指控,
所以我想就算之前的文章也講過了,但我還是會再多說幾次的。
會一直說到這些事情都不再需要被提醒為止。
--就直接進入正題了吧--
1.甚麼是同性戀?
其實大家的認知應該已經知道異性戀與同性戀,還有雙性戀這樣的分類。
但今天並不想特別談分類,因為只要是分類,就肯定有「例外」,
而這些例外通常為了「正常」一點而隱身在我們的身邊,所以分類是永遠不夠的。
(就跟同性戀常常需要特別「出櫃」一樣,因為大家生來就被預設為異性戀了)
我想談的是為什麼同性戀會被覺得不正常。
在這之前就先要知道生理性別、性別氣質和性傾向的區分。
這個表格是我們習以為常的分類:
┌────┬──┬──┐
│生理性別│男性│女性│
├────┼──┼──┤
│性別氣質│男性│女性│
├────┼──┼──┤
│性傾向 │女性│男性│
└────┴──┴──┘
生理性別通常是我們生下來的性別;
(也並非絕對的二分,「陰陽人」確實存在,卻有許多在出生就被迫選擇一個性別)
性別氣質則是這個人的行為舉止思想「像男/女生」,
口嚼檳榔手拿菸夾腳拖吊嘎的畫面通常會是男性;
長髮熱褲聲音細柔坐在機車後座就通常會是女性。
性傾向則是我們應該要感到有情慾的對象,應該要是異性才對。
一旦我們超出了這個表格之外,不論是生理上的陰陽人,
或是表現得太娘或太MAN,或是愛上了不是異性的人,
我們就容易被「覺得很奇怪」。
也因為如此,同性戀才會被視為是疾病而用各種方法治療
(電擊、切除額葉或是強暴等等)
或是當成怪人、或是用法律禁止、或是被忽視。
2.明明就有專版了啊!
在這邊就要談到一件事情,延續著上面提到的治療同性戀,
美國精神醫學協會《心理異常診斷與統計手冊》一直是界定精神疾病的重要參考,
然而在1973年不再將同性戀視為心理疾病的隔年,反而新增了一條病症:恐同症。
很荒謬吧?
法律、規定也是如此,同樣都是由人所制定的,也同樣都是不斷在變動的,
就像我們小學規定七點到校掃地,到了大學誰跟你七點起床一樣道理,
許多回文討論到西斯版沒有規定只能異性戀,
但我想說的是:就算西斯版開宗明義規定只能異性戀發文,我們也應該去打破這條規矩。
為什麼我們不特別設立肥龍版、小隻馬版、健身版、鑽石人交流版,而要有同性戀專版?
當我們以「我不想看到這個」為理由將同性戀驅逐到專版以後,
是不是也能以同樣理由驅逐不同的族群呢?
又,這個「我」究竟代表著誰?如果是多數人都覺得不想看呢?能不能投票決定?
我想是不能的,人權是不能公投的。
另一方面,舉火車難題為例,五個人決定要讓剩下的那一個被輾過,讓自己這群人獲救,
但是當同志(少數)在這個版發文(活下來),
並不會讓異性戀(多數)少了發言權(被輾過)啊!
既然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那為什麼需要去犧牲掉他們呢?只因為不想看到他們?
3.我覺得怪怪的、不舒服
正常、不正常的界線是一直在變動的,
我們也從小就被新聞媒體家長老師同儕和報章雜誌課本教導著這個「正常」的世界,
所以我們會用「好娘」、「好GAY」、「男人婆」等詞彙來取笑他人(或被取笑),
但實際上這些真的不正常嗎?未必如此吧。
而為什麼會覺得不喜歡看到,或感到不舒服呢?
「因為別人都這樣嘲笑GAY,我不想要因為我多看一秒而被誤會我好像有興趣啊!
要是被誤會成可能有興趣了,那我不也成為那個『不正常』了嗎?」
當然也有許多其他種可能,但這樣的噁心感、不舒服絕對是瀏覽網頁會遇到的,
(前一點有提過不能用這個理由來禁止某些文章)
就像逛p**nhub、r*dtube或是xvid*o之類的網站,也絕對有很多不符合喜好的影片。
所以,你不喜歡可以給負評、給噓,但還是必須接受它,不能驅之別院。
4.不要亂扣我反同、歧視的帽子!
這個帽子在現在的社會裡也變成了某種標籤,能遠離就遠離。
所以我想仔細講解一下到底這個歧視是怎麼來的。
大家應該聽過刻板印象,就像前面舉例的男性會有的樣子和女性會有的樣子,
(或是原住民很會唱歌、老年人比較節儉、胖子就是好吃懶做......等等)
刻板印象是我們生活很重要的依據,雖然很多時候這個印象是根本沒有證實過的。
然而若我們因為這樣的刻板印象去厭惡、限制或甚至排除某些人,這就是歧視了。
當我們覺得外勞很可能犯罪(刻板印象)而限制他們的行動,就算是歧視;
當我們覺得女性邏輯不夠好(刻板印象)而不願去聽女性發言,也是歧視;
當我們覺得學生沒辦法自制(刻板印象)而晚上宿舍斷網斷電,某種程度上也是歧視;
當我們覺得同性戀讓人不舒服(刻板印象)而叫他們滾去甲板,就是歧視。
那歧視真的這麼可怕嗎?
我們都生活在這個社會、深受社會主流價值觀所影響,
沒有人能活得完全沒有刻板印象、完全沒有歧視,念社會學的也不例外,
但就跟醫生也是會生病一樣道理,醫生會知道自己不舒服可能有甚麼問題;
我們會試著檢討自己的想法是不是也可能是刻板印象或歧視,
所以當我們被冠上歧視的字眼時不要急著否定,
而是好好思考自己為什麼會對這群人感到不舒服,
不喜歡這群人的理由真的是理由嗎?
5.我也有言論自由阿,為什麼我不能叫他們滾?
這是很常見的提問,很挑釁也很直覺,
但言論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啊!
我有我的自由所以我可以把你關起來?
我有我的自由所以我可以拿你的錢?
這都不對吧!那為什麼我們卻可以有言論自由去叫別人閉嘴呢?
這裡是你喜歡逛的西斯版,也是版友們的生活的一部分,
同時也可能會是你身邊任何人所常常瀏覽的,
也絕對會有許多你不認識不認同不喜歡不以為然的人在這上面,
你可以不喜歡,那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排除他們,那是限制他們的自由。
順帶一提,也常常聽到反同人士高喊著他們被同志霸凌了,
但這兩邊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
對同志的霸凌很多是身體上、法律上、言語上各種層面的,
是讓他們的生活比別人更辛苦的,不是關掉網路頁面就能無視的霸凌。
試著站在對方的位置,看看他們所看見的世界,會有更多不一樣的想法的。
----肚子太餓草草結束了----
寫得有些亂,希望版友能看得完,謝謝耐心看到這邊的各位。
附上幾篇延伸閱讀:
《活命,在異性戀霸權下》http://0rz.tw/1uEub
《「異性戀霸權」是甚麼?》http://0rz.tw/4Yy3G
《同性戀去病化的醫學科學歷史》http://pansci.asia/archives/68244
同樣的,感謝前兩篇文章版友的鼓勵,我才有勇氣繼續發文。
如果覺得文章太長或是有哪些部分會需要改進,可以告訴我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