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陪酒女卻不舉 「老少爺」下場很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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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2日14:44
(更新:案情、照片)
新北市一家歌友會張姓少爺前年7月見一名陪唱小姐酒醉不醒人事,企圖性侵卻不舉,小
姐驚醒奮力抵抗弄壞鞋子,忙赤腳逃離現場。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張男2年徒刑
,民事部分今再判他須賠償被害陪唱小姐60萬元。
判決指出,張男(52歲)在新莊一家歌友會俱樂部當少爺,2015年7月初,見被害陪唱小
姐(42歲)酒醉癱軟沙發上,其他同事又都已離開,竟起淫念,脫去女子衣物企圖性侵卻不
舉,女子驚醒奮力推開張男並穿回衣物後,發現一隻鞋子壞了,隨即赤腳匆忙逃離歌友會
。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張男2年徒刑,民事部分張女表示為此事身
心嚴重受創,罹患憂鬱症,求償60萬元,張男則始終未到庭。新北地院今判張男須賠償60
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