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21:12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北市中正區一名年約七旬的葉姓公司總裁,被年僅20初歲的女秘書指控,趁2人搭電梯時
,對她摸胸、摟腰、襲臀至少5遍;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器及女秘書搜證影片,認定葉罪
證確鑿,今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將他起訴。
女秘書指控,去年6月至7月間,她在等電梯時,遇到葉姓總裁,他藉故與她攀談,趁機對
她摟腰、熊抱,有次2人進入電梯後,葉男誇她項鍊很漂亮,手卻從項鍊滑至她胸部。
她泣訴,案發時當場愣住,礙於自己剛進公司不久,又不能明確認定葉是否故意,便不敢
張揚。但多次後,她決定以手機錄影蒐證,憤而提告。
檢察官傳喚葉姓總裁出庭,他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把對方當作孫女般看待,只有見她可愛
「捏一下臉頰」,並無其他非分之想。
檢察官近一步詢問葉:「你會對自己的孫女作出同樣的行為嗎?」他則默不作聲。
檢察官勘驗公司監視器畫面,以及女秘書手機蒐證錄影,查出女秘書被葉觸碰時,明顯感
到不悅而退縮,認定他對女秘書上下其手至少5次,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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