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床聲功不可沒」挨告通姦 音樂製作人辯有勃起障礙
2017-06-13 16:3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某知名音樂製作人去年被小10多歲的妻子發現,老公和比妻子大13歲的女子有私密對話,
包括「我們性生活如此協調,你的叫床聲,功不可沒」等語,又有胸部、臀部隱私照片、
親吻臉頰照片,妻子怒告2人通姦、相姦罪嫌。兩人否認犯行,指訊息和照片僅是開玩笑
,這名音樂製作人更說「我因直腸癌有勃起障礙」,檢方認為,訊息未指明性交時間、地
點或方式,證人也無法證明兩人性交,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這名製作人與高中時的女同學於通訊軟體中提及「天天住在一起,應該一周
七次直到精盡人亡」、「我們性生活如此協調,你的叫床聲,功不可沒」、「魔鐵2hrs,
就甘願回家了厚」、「3個月做了大概40幾次了吧」、「老公,我還要」。兩人又互傳胸
部和臀部照片、女子親吻製作人臉頰照片,妻子認為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一狀告上法院
兩人皆否認通姦、相姦,男子辯稱訊息都只是開玩笑,「我因為直腸癌有勃起障礙,所以
不會和任何人有性行為」;女子也說,「我和他是高中同學,感情很好」,訊息、裸露或
親吻照片都是開玩笑。
檢方認為,從訊息紀錄、照片來看,兩人確實非單純友人,且有較為親密的擁抱、親吻等
動作,但未見兩人性行為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另傳兩人朋友作證,但友人皆不知兩人是
否有無發生性行為。
製作人妻子也引用高等法院判決,主張法院曾依訊息紀錄「射兩次」、「一想到昨天不讓
拔出來就覺得自己瘋了」等描述性交過程的文字,依經驗法則認定通姦事實,但檢方認
為,本案未有明確性交時間、地點和方式,和法院判決的基礎事實有出入,無法援引,也
無法直接證明通姦和相姦,罪證不足,處分兩人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製作人曾和多名知名藝人合作專輯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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