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殺價不成硬上 色男GG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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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2月和應召女約定8000元性交易,但到了摩鐵,李男卻僅願出
4000元,應召女拒絕,竟遭李男強行脫褲性侵,應召女趁隙透過LINE向馬伕求救才脫身報
警。新北地院痛批李男議價不成就強制性交,毫無情堪憫恕之處,昨判他3年2月徒刑;仍
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2月5日晚間李姓男子(24歲)透過LINE和應召站約定8000元性交易,應
召女由傅姓馬伕送至新北市蘆洲區一家摩鐵後,李男要求降價4000元,應召女拒絕,竟遭
李男強脫褲子性侵。
應召女奮力抵抗,且趁隙傳LINE向傅姓馬伕求援,才獲救並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且允諾賠償應召女,請求減刑,但法院認為,李男講價不成
,卻未能克制性衝動而強行性交,細究惡性、犯罪手段,都毫無情堪憫恕之處,因此判他
3年2月徒刑。(孫友廉/新北報導)
現在嫖妓無罪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