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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telaar (Klaas Jan Huntelaar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與男網友開房間 妙齡女不Happy告性侵
時間: Wed Jul 5 12:39:4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與男網友開房間 妙齡女不Happy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7-05 12:1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已有男友的20多歲女子小如(化名),今年過年後瞞著男友上
「甜心包養網」,與年齡相仿的王姓男子相約出遊,兩人初次見面就去開房間,但小如事
後卻翻臉控告王男性侵;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去開房間前一晚,王男曾將飯店的貼圖傳
LINE給小如,還問「要Happy嗎?」認定王男涉性侵罪證不足,今將王男不起訴。
今年2月18日,王男與小如相約碰面,兩人先去吃牛排培養關係,餐後王男開車載小如直
奔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的松哖酒店,兩人進房後共發生2次性關係,之後王男開車載小如回
家,小如還在車上與不知情的男友通電話。
但小如不知是對男友心生愧疚,還是不滿意與王男約會的過程,當晚回家後即透過LINE與
王男起爭執,還向王男抱怨:「為什麼要這樣對我?」王男則冷處理,已讀未多作回應,
她隔天睡醒後仍未氣消,便到醫院驗傷並控告王男強制性交;但驗傷單上並未查出她曾遭
性侵。
小如指控,當天她與王男用餐後,王男開車載她到飯店的地下停車場,她因從小到大都沒
外宿過,直到搭電梯上樓後,才驚覺被王男載到飯店開房間,兩人才一進房,王男就強脫
她的牛仔褲及上衣,她雖曾奮力抵抗,仍遭王男性侵2次得逞。
王男否認性侵,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且兩人約會前一晚,他曾透過LINE將飯店的資訊傳
給小如,小如也有已讀,事後他送小如回家途中,小如曾在車上向他討3萬元,他當時不
願付錢,可能因此才惹怒小如挨告。
檢方調查,王男開車載小如離開松哖酒店時,曾因停車逾時,一度被停車場柵欄攔下,當
時酒店職員還曾上前詢問,坐在車上的小如卻沒趁機求救;此外,王男開車載她回家途中
,她還曾與男友通電話,顯示她並未被王男控制對外通訊。
另外,小如雖聲稱被王男強脫牛仔褲,但牛仔褲很難被脫下,若強脫恐造成大腿、小腿等
處紅腫;由於小如事發隔天即前往醫院驗傷,檢方勘查她的驗傷單,沒發現她的手、腳有
抵抗所造成的傷勢,因此認為王男的罪證不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1797
5.備註:
台灣的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