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家鄉槍
在下不才,
恰好上一任女朋友是上海工作的浙江姑娘
還記得當初認識的過程
就是酒吧遇到,帶回家狠狠的打到了將近早上十點。
睡到下午再去散步,晚上繼續酒吧調情
然後就在一起了。
對!
認識三天就在一起了,相處五天她就回去了。
但交往半年的時間內,想打砲怎麼辦?
幹!工丟家,踢丟歐幾餅!!!
在下分享幾個自己的想法給客官們看看
1.精神轉移:
那陣子,我總是到家就想著寫歌,寫詩,畫畫給她,只為了讓她知道我對她的愛,計畫每
天的驚喜,每天的小確幸,所以我就連想打砲的慾望都沒了。
因為他媽的腦汁都乾到比女生看到FBI帥哥還乾!我有陰唇我都會裂開那種乾法!!!
所以平常不會想打砲,至少不想跟別人打砲。
2.花錢了事:
我不是指喝茶吃魚,我有感情潔癖,我單身完再爽,只要交女友我就無法接受自己跟別的
女人做愛。
我是指,計畫出遊。
我們交往半年,其中四月五月我花了將近十萬吧
像是機票錢,電音音樂祭門票,包帳篷,還有airbnb, 吃喝玩樂,酒吧巡禮,蘭嶼住宿與
潛水啦,香港機票住宿,
胡瓜與他的小夥伴演唱會機票啦~
百貨公司週年慶買禮物啦~
為了跟她打砲,我做了好多。
但香港之旅她那個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總之,我們還是見了面打了砲,而且保持著平均一個月至少見面一次的頻率。
即使我們談的是遠距離戀愛(性愛?
3.忠心不二,我是blue balls代言人:
還記得那時候我跟她交往第一個月,我在認識她之前追了一個超級我的菜的女孩,但失敗
了。
但她竟然這時候主動約我去當初認識的酒吧一起喝酒,我赴約了,單純只是想炫耀我有多
幸
但我錯了,當晚我們11點多解散,在捷運上,她傳訊息要我往回坐,打算續攤,還暗示我
要續攤,不管去哪,幹嘛,就是陪她到早上。
當下我整個pocky來欸!
是那種捷運突然加速的話,乘客會以為多了一根扶手然後扶上去那種
石!更!硬!
但是,我回絕了。
我只說,抱歉我要回去打電話報備我女友,可能沒辦法繼續喝……
那叫一個悔恨啊!現在想起來。
我回家以後當然是打了兩槍發洩。
我當然想打砲,可是我知道我有女友呀!
所以我選擇了多尻幾槍來了卻我的慾念。
而且我當晚打給她聊天,聽到她的聲音,知道她剛跟朋友喝完酒回家等我打電話,不禁覺
得
媽的罪孽深重!
所以我知道,以後有類似情形或是突然想打砲,就打給她聊天吧!
知道有個人屬於你的感覺,很棒的。
不過我們後來還是因為太遠了
她喜歡上別人了而分手。
嗯……大概4這樣啦
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