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酒醉仍赴約 慘遭網友輪留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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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17歲女子去年2月和陳姓男網友相約見面,事後卻放陳男「鴿子」,當天下午
和友人聚會喝酒時,見陳男在臉書罵她,自認理虧,不顧自己已經喝醉,仍和陳男相約當
晚碰面,結果慘遭陳男及陳男的李姓友人輪流性侵。新北地院考量陳男、李男認罪且各賠
被害女子3、40萬元達成和解,今依乘機性交罪判兩人各3年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女子去年初上網認識陳男(19歲),同年2月10日相約板橋火車站見面,
但女子卻爽約,引起陳男不滿,在臉書發文辱罵女方。
同日下午被害女子在台北松山彩虹橋附近跟友人烤肉聚會,喝下半瓶伏特加、數罐啤酒後
,看見陳男臉書發文,竟不顧自己已醉得連走路都不穩,仍和陳男相約當晚10時在板橋火
車站見面,陳男隨即騎機車將女子載往友人住處,和另名李姓男子(25歲)輪流性侵被害
女子。(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