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boys1335 (無心之過)》之銘言:
: 剛剛跟朋友討論到這個問題,想說也跟版友們討論一下
: 好像是起因於我前陣子轉貼了一篇某臉書社團的文章。
: 因為他朋友的女友劈腿跟別人約炮上床,朋友很是氣憤
: 就跟他分享自己女友的上空半裸照,雖然有打碼了,但是還是看的出長相輪廓
X的,文章寫到一半,看到這篇就實在很忍不住浮上來發文。
我先講一個案例。
我上個月在某個外國的成人網站上,看到了一套組圖,標題寫著:
"日本女學生集體玩樂"
我看縮圖有點眼熟,點進去看。
沃草。
這套組圖,大約是14、15年前流傳於台灣網路上的組圖。
內容是幾個大學還是高中女生集體去Motel玩樂自拍裸照。
已經都10幾年了,當初上傳的平台也死了,竟然還在網路上流傳。
天曉得還有多少10幾年前的裸照還在網路上流竄。(包含裏網路。)
更甚者,我還看過VHS自拍影片被數位化傳到Pornhub上去。
對,VHS。錄影帶。
第二個案例。
我的乾妹在高中的時候曾經當過一次內衣模特兒,不過那些照片並沒有被採用。
她選了幾張放在手機裡面。
後來,她的手機被偷了。
不到一個禮拜,她的內衣照傳遍了全校。
以為那只是廣告照或宣傳照嗎?
是啊。
可是人們是很恐怖的。
加上她當時的男友又是個一堆人追在後面想要跟她搶的大紅人。
於是,種種流言開始出現了。
「沒事幹嘛拍什麼內衣照啊?一定是個騷貨。」
「矮額~ 說不定拍完之後就跟攝影師%%%了呢。」
...之類的。
這事情給她留下很深很深的陰影。
也因此,她後來很不喜歡拍照。
她說,高中畢業多年後,有一次去找朋友,結果對方有個朋友看到她之後,說:
「Wow,妳就是那個內衣女孩!」
那男的還拿出手機,打開照片給她看。
她差點吐血,想想看,有多少不認識的人,都看過她穿內衣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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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這種東西很可怕,任何你/妳做過的事情,不論影像(照片或影片),甚至是文字,
只要一上到了網路上,可能就算到了海枯石爛之時,這些東西都還能在網路上找到。
還有,我之所以後來很少在西斯發文,就是因為我發現很多網站(俗稱"偷文網站")都會
鏡相複製西斯版的文章,感覺很差。
而且,建議上傳性感照到網路上又會刪除連結的人,不要以為刪除連結或是砍文章就沒事
了,除了Google快取會保留內容一陣子之外,還有許許多多的鏡相網站拷貝文章的原始版
本(也就是未編輯時候的版本)。
如果真的很想刪除這些照片,請從上傳之後,平台提供的刪除連結去刪除照片,或是乾脆
申請該平台的帳號,隨時想刪就能刪。
: 分手之後就散佈前女友的裸照,這也不算是單一個案了
: 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外流艷照在網路雲端,大家查到關鍵字或在論壇就可以看的到。
我被我前女友戴綠帽,還被她在親友間散布謠言,把我說得很難聽。
我很氣。
我很傷心。
我氣我竟然一度把自己的心交給了這種人。
我很傷心,因為沒想到原來我信任的人是這麼的差勁。
我甚至因此一度不再相信任何人。
也因為這件事情,讓我在交友上有很大的困難。
這件事情花了我很久的時間才走了出來,甚至現在還有些後遺症。
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她的裸照、自掰鮑魚的照片,還有吃我屌的照片上傳到網路上作
為復仇。
因為這是錯誤的。
不論是法律上,還是道德上。
這樣做,就是不對的。
: 大家會喜歡分享男女友/伴的裸照給自己的好兄弟/姐妹欣賞嗎?
我曾經犯過一次錯誤,我第一次與女生拍完私密照之後,曾經很興奮地拿給了一位女性朋
友分享(甚至帶有些微炫耀的心態吧)。
雖然我們討論那照片的內容還滿熱絡的,但講完一陣子之後,我想了想,說:
「我剛剛那樣的行為其實好像很不對吼......因為那應該只屬於我跟她的照片。」
我當下覺得,我背叛她對我的信任。
我朋友也說,她覺得我這樣做並不是對的。
我當時就決定,我以後不會再做這種事情了。
我現在硬碟裡面,還有我跟幾個女生的私密照甚至是影片。
但是這些照片只有我和當事人有看過,因為這些東西並不是屬於其他人的。
最後,也許你/妳跟情人結束得很難看,甚至是這段感情的受害者,但「成為受害者」這件
事情,並不代表你/妳獲得了「當一個加害者」的權利。
我們並沒有任何去害人的權利。
我們也不須把自己拉得比傷害我們的人還要爛。
一張照片或一段影片,可以能足以強大到毀了一個人的一生,甚至是摧毀一個家庭。
當你/妳想要上傳那段影像前,花個三秒鐘去思考,其實你/妳可以不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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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當你/妳收到任何他人的私密照片或影片時,請不要轉出去。
不要當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