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身上竟飄「嘉明的味道」 媽媽聞出驚人秘密
王姓男子去年1月經由臉書認識被害少女,隔天就去少女家找她嘿咻,少女母親突然返家
按門鈴,王男一度不停止,後則躲在牆壁與衣櫃縫隙間,遭母發現追問,王男歹勢回說:
「阿姨,不好意思」就走人,母親檢查少女身體,聞出有男性分泌物味道,憤而提告,法
院依對未滿14歲性交罪判處3年4月確定,新北地院今再判決王男及其父母須賠少女20萬元
,少女父母各5萬元。
判決指出,王男(19歲)2016年1月透過共同友人,認識被害的國中一年級少女(13歲)
,王男當時直接問她幾歲、是否為處女,隔天少女在網路購物,卻誤傳地址給王男,王男
立即表示要去少女住處找她,到了少女家,就對少女指交並嘿咻。
不料兩人嘿咻到一半,少女母親突然返家按門鈴,王男一度不願停止,直到少女說要幫母
親開門才罷手。
母親進門發現少女僅穿一件蓋住臀部的長版上衣,還發現王男躲在衣櫃跟牆壁夾縫間,於
是質問王男是誰,王男僅尷尬回說:「阿姨,不好意思。」隨即溜出少女家。少女母親趕
緊問女兒有無被侵犯,少女卻不回答,母親因此要少女躺在床上,開始檢查身體,聞出有
男人分泌物的味道,才知道女兒已被王男染指,憤而提告。
法院開庭時,王男辯稱以為少女已18、19歲,還說是少女主動脫衣還磨蹭他,但法院基於
王男過往未成年時,就曾跟未滿14歲少女性交,遭裁定保護管束,此次豈會不注意,又少
女稚氣未脫,當時臉書還用身穿國中運動服的大頭貼,認為王男應知道少女未滿14歲,依
對未滿14歲性交罪判刑。
另少女、少女父母各對王男與父母求償200萬元、100萬元,表示少女身心備受創傷,常半
夜惡夢,更封閉自己,學業一落千丈,雖王男、父母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少女還另交男
友,應無遭受損害。不過,法官基於少女未成年,除遭受精神、肉體痛苦,也影響身心健
全發展,判決王男、父母須賠少女20萬元,須賠父母各5萬元。(孫友廉/新北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RDwT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