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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ghtStick (耍棍)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23歲兄竟要拍17歲妹裸照
時間: Tue Dec 5 10:05:36 2017
23歲兄竟要拍17歲妹裸照
求助精神科 反害兒送辦 父崩潰
【寶智華、林靜盛、蔡明樺╱連線報導】子女性教育不足,成父母最為難課題!雲林一名
未交過女友男子好奇女性胴體,央求讀高中的妹妹裸體給他看後,竟還想拍照,妹妹向父
親哭訴,父親怒斥兒子後,帶兒女求助精神科醫師,醫院依法通報,兒子被依違反《兒童
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送辦。父親說,想幫兒女回歸正常,卻反害子遭法辦讓他崩潰,
雲林社會處已介入輔導。
優先保護被害人
該戶家境小康,家人感情融洽。上個月底,哥哥(二十三歲)到妹妹(十七歲)房間拜託
她,讓他一睹女性裸體,妹妹勉為其難脫去衣服,哥哥竟拿出手機說「我想拍照哦」,妹
妹氣得穿衣逃離,隔天向父親哭訴。父親找來兒子訓斥一頓,與妻子討論後決定帶兒女找
精神科醫師輔導,醫院及社工員受理後認為,哥哥想拍妹妹裸照的做法已違法,依程序通
報社會處及警方。
警方通知兄妹製作筆錄後,原本和樂的家庭也變調,父親自責主動帶兒女讓醫師心理輔導
,導致家庭親情在社工查訪、警訊過程中被撕裂,他因崩潰到想自殺,向縣議員王又民陳
情。王又民指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通報機制立意雖佳,但若一般民眾知道
會有這樣的後果,十對父母有九對會匿情不報,應修法,不讓家庭為此破碎。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林維言說,該條例的精神以被害人保護為優先,醫事人員須依法通報
主管機關,沒有斟酌空間,通報機制若要區分為主動與非主動就醫,須各界有共識才能修
法。
雲林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說,哥哥拍未成年妹妹裸照已觸法,醫院、社工依法定程序通報
,通報機制是為保護未成年被害人而設,一旦家長隱匿不就醫,對兄妹可能會造成更大傷
害。雲檢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將釐清有無拍照。
「有拍到才違法」
律師林金陽說,哥哥拍未成年妹妹裸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六個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拍照才違法,僅口頭說不構成
未遂。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評估,哥哥未強迫要脅,且是妹妹同意下,檢方
可能給予緩起訴,即使法官判刑也能易科罰金,罪責不會太重。
「妹妹應該拒絕哥哥要求。」兩性專家黃瑞汝強調,本案凸顯家庭性教育不足,家長應鼓
勵孩子多交友,包含異性朋友,且已成年了,可以提供或請專業協助導正性觀念。
彰基精神科醫師王俸鋼指出,應先了解哥哥是否有性方面的心理障礙,該家庭也需要接受
專業社工輔導與心理醫師治療,類似親人間的再犯率很低,應有機會修復家庭關係。
子女性教育注意事項
.讓子女隨學校課程接受分齡性教育
.教導孩子保護自己與尊重他人
.勿迴避孩子有關兩性問題的話題
.遇相關社會案件或時事時,父母可主動與子女討論,開啟性教育話題
.發現未成年子女瀏覽色情圖片或網站,可藉機以討論方式導正錯誤性知識,並告知哪些
可能是誇張情節
資料來源: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205/37864505
哈哈,作家長的再漠視性教育呀。
版上一堆人都妄想有個妹妹,如果有妹妹的話或許也會幹這種事吧。
有妹妹的我可以告訴你,妹妹是全世界最雞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