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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時間:2017/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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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高中少女指控嚴姓男網友約她吃麥當勞,卻把她帶到旅館,
一隻手壓住她雙手,另隻手脫光2人衣服,還不顧她全力反抗,
強壓她的頭逼口交再性侵,還提出一個錄音檔「證明事後嚴男認罪」,
但因錄音檔品質不佳,無法進行聲紋比對,且檢察官模擬少女指稱遭嚴男性侵的姿勢,
實在無法想像嚴男如何在少女死命反抗下,能單手壓制少女,又單手脫光2人衣服,
還能迫少女口交並性侵,認為顯然違反人體工學,因此不採信少女說詞,
昨將嚴男不起訴。
少女指控,去年7月28日晚間嚴男約她到麥當勞用餐,
但嚴男卻帶她到「台灣7天精品旅店」休息,進到房間後,
嚴男先以雙手將她的手壓制在床上,再單手將她雙手重疊壓制,
接著用另隻手脫光2人衣服和褲子,最後用單手壓制她的雙手,逼她口交並性侵得逞。
少女還說,她遭性侵後,嚴男為了製造雙方合意性交的假象,又逼她傳LINE給嚴男,
宣稱「今天我不應該要求用身體換你幫我駭客的事情」,她覺得被欺侮,
才用手機偷偷錄下2人對話:
女: 那你為什麼要那樣子做?
男:(咳嗽聲) 因為我怕你討厭我。
女: 討厭你,你這樣子上我後,你知道我的感想,我對你的想法都已經全部變了嗎。
男: 我好後悔,我真的好後悔,對不起。
少女說,由於嚴男一直道歉,她原本選擇原諒他,所以沒有去醫院驗傷,
沒想到事後顏男又一直來騷擾她,她才告訴家人並報案。
嚴男到案後大喊冤枉,辯稱當天確實要約吃飯,但見面後少女直說想睡覺,
又不想回家睡,才帶她到旅館休息,睡醒後再帶她到麥當勞用餐,
期間並沒有發生性關係,而錄音檔內的聲音,並不是他本人,他也沒有叫少女傳LINE。
檢察官為了釐清真相,先將聲音檔送往調查局進行聲紋比對,但因聲音錄音品質不佳,
致聲紋共振峰圖譜特徵模糊,不符聲紋鑑定條件,
檢察官詢問少女是否有更清楚的檔案,但少女表明沒有。
另外,依照少女指控嚴男性侵她的姿勢,檢察官研究半天,
實在無法理解嚴男如何單手壓著不斷反抗的少女,還能脫光2人衣褲,
還能逼迫少女口交並性侵得逞,認定少女指控嚴男性侵過程的
「身體物理姿態顯難達成」,因此將嚴男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檢察官認為少女指控嚴男性侵的姿勢不符人體工學,將嚴男不起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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