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捷運站認識…相約空地野戰10多次 女:好

作者: jasonn98 (HUAWEI)   2017-12-13 02:26:28
捷運站認識…相約空地野戰10多次 女:好想交男友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89940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今年(2017)5月在捷運站認識一名患有精神障礙的女子,之後就常
常邀約出遊,甚至直接在戶外「打野戰」。今年7月間,張男又帶著女子鑽到一處廁所內
發生關係,被女子的叔叔逮個正著,控告張男性侵。但女子不斷幫張男求情,並表示自己
「希望可以交到一個男朋友」,檢方因此認定雙方是合意性交,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張男在台北市捷運市政府站認識女子後,兩人便成為好友,且在
2人已在新北市板橋區、台北市萬華區的空地上發生過10多次的性關係。7月20日,張男帶
著女子到深坑地區遊玩,並鑽進深坑衛生所旁的女廁所發生關係,正好被女子叔叔看見,
因擔憂女子,便在廁所外等候並打電話報警。
兩人10分鐘後從廁所出來,叔叔看到張男立刻質問為何要帶她去廁所,並指出姪女頭腦有
問題,此時,警方也正好趕到現場,叔叔便指控張男性侵姪女。
張男被逮後供稱,兩人認識已經兩個多月,每次發生性關係都是兩情相悅,自己並未性侵
對方。北檢為了釐清案情,傳喚女子到案說明。女子到案後,表示並不願意跟張男發生性
關係,且每次在進行性關係時「都會很痛」,有向對方表明,對方都有停下來。但即使如
此,每次對方打來約砲,她都沒有拒絕,仍願意赴約。
檢察官追問為何不想發生性關係還願意赴約,女子竟回答「我好希望可以交到一個男朋友
」,頻頻替張男求情,希望叔叔能夠原諒張男。
檢察官認為,女子已高中畢業,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有相當識別、判斷能力,並可以
正常回答檢察官的訊問,也並非不懂男女性交之事,因此認為張男沒有違反女子意願,以
不起訴處分。
作者: blue8d83n (Formosa)   2017-12-13 02:34:00
是不是OP惹
作者: gn00419464 (玄)   2017-12-13 02:36:00
4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7-12-13 03:20:00
每日動態必搭市政府站
作者: a1277034 (小土人)   2017-12-13 07:00:00
不是母豬
作者: young112114 (加油)   2017-12-13 10:34:00
下面剛好有一篇野外的樂趣....
作者: scent (香味)   2017-12-13 16:36:00
覺得有點難過,可能我家也有這樣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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