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ioiechang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17-12-24 12:26:03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92494
2017-12-24 12:09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就讀專科學校的17歲少女去年底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認識柯姓男子,兩人相約出遊
後,柯違反少女意願,在大坑偏僻處,涉嫌性侵少女,因附近有機車行經,柯還將少女帶
往附近偏僻路段,繼續性侵,少女發現越抵抗,柯的性致越強烈,反以「裝死」方式,放
棄抵抗,未料柯以為少女「中邪」,停止性侵;一審依少女下體內採集到的DNA,柯自白
內容,認定柯涉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
判決書指出,涉案19歲柯姓男子從事鐵工,去年11月間透過手機通訊軟體BEETALK,認識
就讀專科學校的17歲少女,同年12月間,柯以看夜景為由,約出少女,柯將少女載往北屯
區大坑偏僻路段,先強抱少女後,撫摸胸部,少女出言拒絕「不要這樣」,但柯仍未停手
,開始脫起少女衣褲。
適時有機車行經,柯怕犯行被發現,再把少女帶往其他更偏僻的地點,繼續性侵的犯行,
將生殖器侵入少女下體,少女過程中發現越抵抗,柯越興奮,因此以放棄抵抗,一動也不
動的「裝死」,因當時地處偏僻、又是凌晨時分,柯以為少女「撞鬼、中邪」,頓時嚇到
軟掉,放棄犯行,並將少女載回。
少女案發後向友人透露,不想報警,擔心父母得知後,不讓她繼續外宿,但友人堅持少女
一定要提告,全案才曝光;柯事後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但合議庭根據少女下體採集到
的DNA、手機通訊對話紀錄、少女案發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疾患、少女指證等,認定柯犯行
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