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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擁有碩士學歷,竟作出禽獸不如惡行!高雄市有一名狼爸,被
控從去年17歲女兒升上高一後,藉口要加強父女關係,認識彼此身體,至少兩度猥褻愛女
,三度以情趣用品性侵女兒得逞,還藉口女兒身體不潔,強脫衣褲檢查,拍下裸照上傳雲
端硬碟,高雄地院一審將這名狼爸依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罪判刑1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狼爸從2016年4 月起,17歲的女兒升上高一後,就以父女間要了解彼此身
體為由,在住處隔壁的女兒祖父房內,將女兒壓制在房間床上,強脫衣物,自己也脫光衣
物,強壓在女兒身上,被害人雖抗拒,並要他走開,但這名狼爸卻將頭埋於女兒裸露的胸
部間,磨蹭女兒下體強制猥褻。同年6月間,這名狼爸食髓知味在猥褻女兒被拒時,竟揮
拳打傷女兒右眉瘀青。
此外,被告還至少三度以買來的情趣用品假陽具、潤滑液,趁老婆不在家時性侵女兒得逞
。其中一次並以手機拍下女兒被猥褻的裸照上傳到雲端硬碟。案經被害人不堪長期遭父親
染指,告訴母親向警方報案提告,狼爸的惡行才事發。
法院審理時,涉案狼爸一度否認,後來才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被告為被害人生父,本當盡
力使其免於外力不當之侵害,並賦予女兒快樂無憂之少年生活,但被告竟未克制自己的性
衝動,為滿足一己色慾,違反倫常,對未成年之女兒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及以強暴方式拍
攝女兒裸照等行為,對於女兒身心造成難以抹滅之傷痛,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俱無足
憫,因此判處18年有期徒刑,以示警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