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6/1279184
1名在酒吧工作的年輕女子,指控陳姓男客人帶她外出吃飯,趁她酒醉
不醒人事後,把她帶到旅館脫光她的衣服,當她醒來發現全身赤裸,
還問對方「衣服怎麼不見了」,她穿回衣服後又繼續睡,沒想到又再
度被脫個精光,還被陳男性侵得逞,因此控告陳男涉嫌乘機性交罪。
不過檢察官認為,當女子第一次清醒後見到全身脫光與陌生人共眠,
理應驚嚇不已,怎麼可能穿了衣服之後又躺在對方懷裡,顯然與常情
不符,因此處分不起訴。
檢警查出,這名女子在東區一家鋼琴酒吧工作,去年3月初,陳男前
往酒吧消費,認識這名女子,2人因為談得來互換微信成為朋友,隔
天陳男用微信邀女子外出用餐,女子答應後,2人先前往火鍋店用餐
、喝酒,然後又到某運動酒吧續攤、最後又到南京會館喝了第三攤,
最後2人前往馥華飯店休息。
女子指控,當天陳男約她時,有說要給她「局錢」,也就是算時間陪
對方喝酒玩樂,她因為工作所以接受他的邀請,那一天她與陳男共跑
了3攤,喝了啤酒、清酒及10幾杯威士忌,3攤跑完早就醉得不醒人事
,等到醒來發現全身的衣服不見了,陳男還睡在她的身旁,她叫醒陳
男問她的衣服跑到那裡去,陳男卻告訴她「我很喜歡妳」,她因為太
累太醉又還沒拿到局錢,所以才穿上衣服又倒在床上繼續睡。
女子睡了1個多小時後,又發現陳男對她毛手毛腳,等她會意過來後,
衣服又再次被脫個精光,此時她想要推開他,但怎麼推都推不開,最
後就遭到陳男性侵得逞,最後陳男的王姓友人敲門進來,她因為還沒
有拿到錢不好意思求救,最後因為想要跟陳男私下解決,才沒有去醫
院驗傷、也沒在第一時間報警,只是買了避孕藥,最後因為陳男不理
她,才會提出告訴。
陳男辯稱,當天確實有帶女子外出用餐,2人進飯店時,對方很清醒,
他本來與王姓友人同住一間,友人得知2人一起回飯店,還刻意又開了
另一間房。2人進房後有親熱但沒有發生性行為,睡醒後又再次親熱,
但也沒有發生性行為,等到王姓友人敲門進房後,他去洗澡,友人送
女子搭計乘車,事後女子透過朋友找上他,向他要2萬元,但他堅稱2
人只有親熱,沒有發生性關係,更沒有違背女子的意願。
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傳了陳男的王姓男友到案,王男證稱,當天他
與2人一同用餐、喝酒,當時2人的互動就很親密,在南京會所時2人
還喇舌,一夥人都還在笑2人。當3人回到飯店時,他為了不想當電燈
泡,還又另外開了一間房,當時女子的意識很清醒,隔日退房時,他
還送女子去搭計乘車,並由他付車資,整個過程女子也沒有向他反應
遭到性侵。
檢察官在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陳男違背女子的意
願與她發生性關係,且依照女子的指訴,在她第一次醒來,已發現房
裡只有她與陳男,她還全身赤裸躺在陳男身旁,還可以叫醒陳男問衣
服跑到那裡去,等到她穿好衣服後竟然又躺回陳男身旁繼續睡。若陳
男真的欺侮她,依照常理女子應該驚嚇不已,落跑求救,怎麼可能還
穿回衣服又繼續睡在陳男身邊,顯然與常情有違,因此處分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女子指控遭性侵說詞卻與常情不符,網友懷疑,「價錢談不攏就
告性侵」、「一個以為不用付錢了,一個想說再等會他就付了」、「
有錢好辦事,?錢看著辦」,也有網友搬出老話一句,「這年頭男生應
該要懂得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