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男拒女求歡竟遭告 檢警調查還他清白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8-01-17 21:58:54
男拒女求歡竟遭告 檢警調查還他清白
2018-01-17 15:40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名有男友的美魔女,指控23歲王姓小鮮肉性侵
,檢方根據 2人LINE對話記錄,有大量如同情侶一般或交往曖昧及互相告白
的對話內容,美魔女坦承兩人有曖昧,甚至已經互相告白。全案不起訴。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314697_1.jpg
一名有男友的美魔女指控23歲王男性侵,檢方根據2人LINE對話記錄,
認定兩人是情侶關係,單憑被害女指述,無法認定被告有乘機猥褻的
嫌疑,全案不起訴。圖為新竹地檢署外觀。(記者蔡彰盛攝)
23歲王姓男子遭一名美魔女指控灌酒,強脫其衣物猥褻,等她清醒後,穿上
衣服立即逃出王男住處,並向其未婚夫哭訴遭到對方非禮,其未婚夫怒控王
男乘機猥褻。
王男向檢警表示,他與被害人是情侶,當天邀請被害女至家中,雙方都有喝
酒,脫下她的衣服,親她的胸部、脖子,都有經過她同意,她希望嘿咻,但
他不想繼續下去,女子很生氣,披著衣服就離開,所以他才會沒有穿衣服追
出去要拉住她。
被害女指控當天到對方家吃早點,因沒胃口沒多吃,對方就勸她喝一瓶調酒
,結果就無法抵抗遭猥褻。檢警調查,被害女報案時間已距案發時間超過5
天多了,且隔了6天才驗傷,沒有案發當時的酒測值,足以證明當時被害女
清醒與否。
不過,根據女子發話記錄,發現被害女案發當時仍可以打電話給未婚夫,告
知相關事情及所在位置,因此被害女當時是否陷入酒醉或不省人事,是有疑
慮的。
再者,根據被害人與被告間於案發前 1日至數日的LINE對話記錄,發現被害
女欣然表示將至被告家獨處見面,亦見 2人間有大量如同情侶一般或交往曖
昧及互相告白的對話內容。而被害女也向檢警坦承兩人有曖昧,且兩人已經
互相告白。
檢方認定被告供詞可採,也就是兩人是情侶,脫其衣物親吻胸、脖都是對方
同意的,因此單憑被害女指述,無法認定被告有乘機猥褻的嫌疑,全案不起
訴。
4.完整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4697
ㄟ(′‧ω‧‵)ㄏ
作者: tranger (小白)   2018-01-17 22:00:00
顏色正確
作者: timtxes (琮琮)   2018-01-17 22:05:00
未婚夫不算妨礙家庭吧可吃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8-01-17 22:09:00
臭姓什麼?
作者: henghsiao (Heng)   2018-01-17 22:42:00
可憐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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