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女生的穿著跟會不會被侵犯騷擾根本沒有太大的關係吶。
我之前也說過,我曾經下班穿著長毛衣,長褲,包緊緊的也遇到痴漢了啊。
而且還是那種惡意的整個抓屁股加揉捏的那種。
而且日本那邊也做過統計,
http://d.hatena.ne.jp/usausa1975/touch/20120806/p1
痴漢下手的目標裡面因為穿著比較性感的女性只佔了1.8%,
其他像是偶然靠近的女性佔了半數,
自己喜歡的類型33.8%,看起來乖乖牌不會反抗的9.1%。
所以依照上面的統計跟前面文章說的,
是不是女性不要搭電車就不會遇到痴漢了啊?
根本屁話啊,我每天上班都要搭車怎麼可能不搭啊.....
今天法律不能抑制犯罪行為要作的應該是加重刑責吧,而不是檢討被害人。
不然今天台灣法律罰酒駕太輕無法抑止酒駕,政府的做法是因為喝酒所以有酒駕所以全國不准賣酒,而罰的更重誰會信服呀。
要說我也聽過壓著我的學弟說過
“學姐...妳都不覺得危險嗎?這麼大半夜的還帶男人進妳旅店的房間,就算是認識的學弟也不能這麼放鬆啊。”
這到底什麼屁話啊啊啊啊啊?!
你們可以管好自己的龜頭嗎???
就算那時候我只穿著小禮服也不能這樣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