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現行法下性交易除了在專區內都是違法的
至於違什麼法呢?
除了老闆觸犯刑法231條外,性交易雙方則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以下的行政法
警察持搜索票去抄沒交保護費的茶莊主要是為了抓老闆,而正在交易的雙方主要是用來證明『老闆確實有在開茶莊』這件事。
因為確實在小房間裡面性交嘛
然後又因為確實有在小房間裡面性交,就跟確實有闖紅燈一樣,交易雙方會因為這件事分別被罰錢,然後就可以回家啦。
至於能不能拒絕被帶去警察局喔?
理論上是可以啦,因為社維法42條規定對現行違反社維法的人可以當場阻止並強制到場(就是請回去警局啦),阿如果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你還沒開始交易或是交易已經結束了,那就不行啦,只不過這種情況很難想像就對了啦。
總之遇到的話就摸摸鼻子認了吧,反正不會有前科,繳個學費當作觀摩一下國家機器的運作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