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1-3-2追加但書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8-04-15 10:50:19
1-3-2 徵求、詢問性交易、炮友、一夜情;揪團(任何形式)文
禁止在本板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等實質行為;
禁止在本板詢問、分享性交易之價位、地點、小姐交易綽號。(包含經驗文)
禁止在本板發表揪團文章(夜生活團請至NightLife;看板活動例外)。
由板主判定屬實與否;合理程度經驗分享不在此限。地點描述規範請見最後一頁。
追加為
1-3-2 徵求、詢問性交易、炮友、一夜情;揪團(任何形式)文
禁止在本板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等實質行為;
禁止在本板詢問、分享性交易之價位、地點、小姐交易綽號。(包含經驗文)
分享台澎金馬地區以外之性交易,且在當地合法,不在此限。(但勿直說店名)
禁止在本板發表揪團文章(夜生活團請至NightLife;看板活動例外)。
由板主判定屬實與否;合理程度經驗分享不在此限。地點描述規範請見最後一頁
這是經由全體板主討論過的,因為在台灣,其實性交易是有程度的合法,
只是各縣市政府還未跨過那條道德的界線,尚未成立性專區,因此還是不宜露骨討論。
至於境外,如果在當地合法,且台灣的法律本身也是有程度的容許,那似乎沒有禁止
的理由,因此此條板規修改後試行一個月。視情況是否調整回來。
作者: nekojun (廢文機)   2018-04-15 10:57:00
ヽ(。・ω・。)ノ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18-04-15 11:00:00
( ̄▽ ̄)ノ
作者: inggla (大咪)   2018-04-15 11:06:00
╰(*幀`*)╯
作者: gogolct (無良企鵝狗)   2018-04-15 11:11:00
在台灣上人妻還犯刑法是不是也是要禁止發文啊?
作者: nekojun (廢文機)   2018-04-15 11:16:00
樓上那是1-3-10吧ヽ(。・ω・。)ノ
作者: Slashing (李姓選民)   2018-04-15 11:41:00
1-3-15,Slashing=孔。
作者: Luke945 (種種)   2018-04-15 11:41:00
所以說要創群組,沒在板上分享經驗是允許囉?這樣反而會引來一堆GTO進駐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4-15 11:44:00
紐西蘭好像合法好像鄉民都沒分享過荷蘭
作者: floatcoffee (看屁啊乾)   2018-04-15 12:05:00
所以如果當地不合法的話就禁止發文嗎?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04-15 14:29:00
日本好像是禁止性交易的,有一個売春防止法
作者: BioHero (狙擊之狼)   2018-04-15 18:26:00
但還是不能貼小姐的照片唉唉唉...
作者: SinUpSexy (青い空の未来へ♪)   2018-04-15 21:16:00
日本是禁止本番...泡浴是很灰色地帶的,那是店家收你入浴費,小姐在裡面做什麼不關店家的事
作者: BioHero (狙擊之狼)   2018-04-16 01:41:00
小姐跟店家借浴場做生意,其他事情店家就佯裝不知情.
作者: DAPAWWEN (大砲文)   2018-04-16 09:59:00
料理組合也是阿 小姐在樓上跟你情不自禁XD前大阪府知事橋下徹就公開說了飛田是料理店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8-04-16 16:48:00
情不自禁哪裡違法了 顆顆小姐看到我給媽媽桑的動作 覺得很帥 就請不自禁不的發生關係XD
作者: ETABS (ETABS)   2018-04-24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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