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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2 12:57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楊姓男子前年10月和1名女鄰居在外喝酒聊天,對方酒醉先行返家,未料楊見對方身材誘
人竟一路尾隨進屋,還全裸把她強壓在地打算性侵,結果女子強力反抗,拿木板猛毆楊的
頭,他痛到性趣全失才離開,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
檢方調查,楊男當天一早7點多,和女子在附近店家飲酒聊天,幾杯黃湯下肚後女子感到
頭暈先離開,但楊趁著酒膽竟跟著對方回家,發現只有她1人獨自在客廳休息,就大膽闖
進屋內打算找她發洩性慾。
楊先是脫光自己全身衣物,再強行扯掉女子褲子,還把她壓在地上打算硬上,但對方也不
是省油的燈,除了大聲呼喊救命外,還用地反抗、掙扎,後來發現一旁櫃子有根木板,就
二話不說拿起來朝楊的頭猛毆,把他打到痛的無法繼續性侵。
後來楊性趣全失,還沒性侵得逞只能悻悻然離去,女子嚇得立刻打電話向男友求救,並在
他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向楊提告。楊到案坦承性侵,表示想和女鄰居性交才脫她褲子,結
果對方拿板子打他,自己沒辦法就離開了等語。
法院認定,楊無法克制性慾,不顧女鄰居拒絕還以強暴手段打算性侵,造成對方心理恐懼
、傷害,考量他屬未遂犯且犯後坦承,也和女子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2
年,緩刑3年,期間得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