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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14:43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郭姓男子被外籍女看護控告性侵,她稱多次被郭強脫褲硬上,對方還以吃炸雞名義誘拐進
房;但郭反駁是女子主動邀約做愛,但自己「硬不起來」連保險套都戴不進去。檢方認定
,女子有多次求救機會都放棄,還說不用報警,認定郭罪嫌不足不起訴。
女子控訴,自己受雇來台照顧郭男(50歲)的母親,但去年4月郭先是藉機要替她按摩,
結果竟被強脫光衣物性侵,幾天後郭再用手指插入她下體,還在陰部、雙腿間留下吻痕。
她還說,郭常不顧她掙扎、喊叫就強抱撫摸全身,有次還以「吃炸雞」名義叫她下樓,結
果又被扒光衣服、內褲,郭性慾大發還咬她的大腿,最後自己大聲說不要才脫身。
對此郭矢口否認,辯稱有和女子發生4次性行為,首次是在媽媽房間內,是對方主動要求
替她按摩、要做愛,自己掏出生殖器卻硬不起來,結果女子改替他口交、打手槍。
郭坦言,女看護後來又挑逗他,2人脫光衣服再試一次,這次較激烈還留下吻痕,但自己
還是無法勃起,對方甚至說他有生病。後來女子說以後性交要收錢1個禮拜2次4000元,但
郭回「你都笑我不會硬」改提議摸1次1000元。
他並反駁,女子下體有嚴重黴菌感染,自己都不敢替她口交,還有帶她去看醫生,後來對
方還刻意每天找他吵架,過程都會錄音故意罵「你這髒鬼,不要摸我」等語。
檢方調查,女子曾打勞工申訴電話,卻稱雇主讓他很興奮、陶醉,另外她也曾在郭男及母
親陪同下去看醫生,卻沒有趁機求救附近鄰居也證稱他們相處融洽,家上她還曾向勞工局
說「不要報警,只想換雇主」。
檢方認定,女子言行舉止和正常遭受性侵被害人反應不符,加上無其他積極證據與以郭男
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