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28年鞭刑24下 他3度性侵13歲少女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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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25歲男子,4年前三度性侵一名當時只有13歲的少女,還替少女拍攝裸照,並
在《臉書》上公開,這起案件昨天(26日)宣判,男子被判處28年有期徒刑,另外必須接受
鞭刑24下。
案情指出,2013年十一月起,當時21歲、在新加坡某小幫派做「老大」的男子許榮光,在
三個月內三度用西瓜刀、扳手等武器威脅一名13歲少女,強行對少女無套性侵、指姦,並
逼迫少女口交、拍攝各種體位裸照,許男事後還將少女照片在《臉書》公開,還公開侮辱
少女是「用後即丟」的洩慾工具。許男更威脅要傷害少女親友,逼迫她不准報警。
案件纏訟數年,許男面臨12項控罪,上月19日被判11項罪成,昨天(26日)接受判刑,新加
坡司法委員判決時表示,許男明顯是預謀犯案,毫無可求情因素,必須嚴懲,被判處28年
有期徒刑,與鞭刑24下,可以上訴。許男目前以新幣10萬元(約台幣223.9萬元)交保在外
。
全球目前有30個國家及地區有鞭刑制度,其中包括最有名的新加坡,不過全球約9成的國
家都未採用。使用鞭刑的國家中很多是英國前殖民地,當時都繼承了英國的鞭刑制度,即
使1948年英國已廢除了鞭刑,但像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仍保留。據說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
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新加坡曾有律師說,當事
人要求寧願坐牢也不願被D,「坐牢不好受,但是鞭刑更可怕!